被媒體廣泛關注的“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終于有了結果。一直以來,任何具有開創性制度方案的出臺,公眾最集中的關注點就在其信用保障上。如何防止灰色交易,如何真正做到平等與公正,這種“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又與先前的多種保送政策如何協調,有無實際性區別。
但是,在公眾一路質疑下來之后,卻發現一個基本的事實被忽略了:我們竟然不知道審核的內容、標準、方式是什么。我們只知道北大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根據中學的辦學條件、生源質量等因素”考慮申請報名的中學有無資質,但這些因素要到一種什么樣的程度、等級卻無從知曉。此外,依據“中學校長所推薦學生的具體情況”進行面試,那么這個具體情況是什么樣的呢?
可以說,沒有對于審核內容、標準全面細致化的公布,沒有對于此項政策相配套的權威解釋,我們又如何知道它不會為灰色交易提供空間呢?而公正、透明更無從談起。隨之而來的是,到底什么樣的學生才會被中學校長相中,才會被北大納入面試環節?
推薦,既然是一種破格政策,我們就應該知道政策背后的理念是什么,是一種什么樣的價值評判標準在主導著這個破格之舉。如果還是選拔成績好的學生,那實際上除了保證了他們有更好大學上之外,并沒有實質的新內涵;要是選拔偏才、怪才、不世之才,那么就更要拿出來服人的理由來,否則其政策的信用基礎將會喪失。
這種決定諸多考生命運的政策,在審核的內容、標準、方式上應當達到基本的社會共識,并要求社會的力量介入到監督程序中來。可以說,沒有達成社會共識的審核,是一種單方面的自娛自樂,其政策的信用難得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