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庚早期舊照
韓國娛樂業從在亞洲紅極一時的造星王國,到頻頻爆出性丑聞、藝人自殺、解約,也開始重新被人審視發展模式是否扭曲。相比之下,中國娛樂圈藝人和經紀公司的關系則寬松得多,甚至有“藝人是爺,公司是孫子”的說法。
不是炒作!不是危機公關!這一次,的確就是賣身“奴隸”向雇主的宣戰!在Super Junior(SJ)的偶像歌手韓庚向韓國經紀公司SM提出解約申訴三天后,他的律師終于在昨天證實:SM的密集活動安排導致韓庚身體患病,并且收入分配也非常不公,最終導致韓庚和培養自己的公司決裂。
韓庚本月21日被曝向韓國當地法院申請解約,并此人間蒸發。不過昨日,韓庚通過律師就解約事件做出回應,稱解約原因是收入分配不公及過度勞累。他指出,最近兩年幾乎一天都沒有休息過。自2006年開始,除了在演出時能夠回到中國做片刻停留,其余時間必須要呆在韓國。因為身體長期承受壓力,他的胃和腎患上了不同程度的疾病,還曾經因為通告過于密集累到打點滴。雖然他以健康為由向公司提出休假要求,卻遭到了拒絕。
幕后揭秘
韓國藝人為何變為“奴隸”?
先是“東方神起”,再是SJ,韓國最知名的經紀公司為何同時有藝人鬧出解約事件?這不得不從韓國藝人的“奴隸合同”說起。
不平等的“奴隸合同”
據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剛剛發布的對20家韓國娛樂經紀公司的調查顯示,韓國幾乎每家公司都與藝人簽訂非常霸道的“奴隸合同”,這些合同中,有不少極為不平等的條款。如出國時必須得到公司許可;懷孕、墮胎等不可隱瞞;談戀愛前需申報備案;家庭成員是否有人負債或有丑聞也必須要上報,甚至有些合同中還出現藝人無論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要向公司匯報這樣嚴重侵犯個人私生活的規定。
經紀公司肆無忌憚
娛樂業發達的韓國演藝圈不斷爆出黑暗內幕:為了調查全智賢是否有男友,她的經紀公司竟然派人竊聽她的手機;張紫妍不堪潛規則,在家中自縊身亡。而她的遺書中,揭露了大量經紀公司強迫自己陪客戶喝酒、上床等黑幕,甚至經常被關到經紀公司的辦公室中被人毆打。最終,無力反抗的她選擇了自殺,一句“我只是一個軟弱的新人演員,好想脫離現在這種痛苦的生活”,結局讓人唏噓。
“賣身契”
1.要求簽訂13年的“合作”期限,還規定如果韓庚因為生病或是其它原因暫時不能服從SM公司的安排,需要延長時間以滿足13年的規定;
2.如果想要跳槽,韓庚得賠付公司3倍的培養費及公司損失的兩倍費用;
3.韓庚進行演藝活動需要無條件地服從SM公司的安排,沒有任何修改的權利;
4.在訓練期間,如果韓庚遲到或缺席都會罰款,如果有超過一天沒與公司聯絡,公司即可取消與他的合同;
5.在利潤分配上,專輯銷量只有超過5萬張時,SJ團隊才能獲2%的利潤提成。至于海外活動的收入,則先要扣除SM統計的開支和費用,剩余利潤才可以分配給隊員;
6.SM在2007年簽下了兩份由公司提出的單方獲益協定,這兩份協定的簽署,意味著韓庚將沒有任何機會提出任何有利于自己的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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