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中國各級政府投入大量財政資金進行大型項目建設。但同時,由于監督制度不夠完善和健全,相關領域一直呈現腐敗高發之勢。
人民網從2002年起開始評選網民關注的十大熱點問題,“反腐敗”連續高居榜首。在2010年的調查中,2萬余網民中44%的投票者認為工程建設領域中“不正之風與腐敗更突出”,得票數居反腐敗領域的第二位。
“工程項目作為權錢交易的高發地帶容易滋生腐敗,這一方面與官員個人自控能力有關,另一方面也與制度監管上的缺失相關聯,審計便顯得十分重要。”汪玉凱說。
分析人士認為,隨著中國政府反腐敗力度的加大,對工程建設領域的審計將成為反腐敗的重要手段之一。中紀委書記賀國強在十七屆中紀委五次全會上指出,要嚴肅查辦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等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的案件。
他說,中紀委2010年的工作任務之一是“全面排查工程建設領域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
2009年中紀委開展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為重點,對2008年以來立項、在建和竣工的項目展開排查,查處了一批工程建設領域的違紀違法案件。
2009年,4萬億元經濟刺激計劃和汶川地震災后重建等重大項目中的財政資金使用情況,引起外界廣泛關注。當年,審計署延伸審計了18個省區市對中央新增投資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對支農資金、政府投資建設保障性住房等10項重點資金項目和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京滬高速鐵路等5個重大投資項目進行了審計。
根據審計署發布的報告,在4萬億元經濟刺激計劃的執行過程中,重復申請政府投資補助與擠占挪用項目建設資金合計12.48億元,截至2009年10月底,已追回或歸還被套取或擠占挪用的資金1.18億元。
在汶川地震災區恢復重建過程中,審計署發現部分單位違規安排使用2.3億元災后重建資金,審計署向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機關移送案件線索4起,涉案人員14人。
汪玉凱認為,新條例的頒布將有利于審計進一步制度化,比如對國家財政等重點項目的審計,也將大面積制約和防止腐敗現象的發生。
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中心主任蔡定劍表示,新條例增多了審計手段,從項目立項到具體執行都有跟蹤審計監督,如果再與公眾的充分參與密切配合,腐敗現象將更會減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