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瀏陽市日前出臺“限桌令”,對黨員干部婚喪喜慶辦酒作出了明確的硬性規定。規定中提倡黨員干部不辦酒席,如“確需”辦酒,原則上控制在10桌以內,超過10桌的須在事前報告請客名單。
該《規定》要求,除婚喪以外一概不準宴請近親屬以外的人員。同時,《規定》還對禮金禮品數額和宴請對象作出了進一步要求:屬正常人情往來的,禮金禮品數額一般不超過200元。瀏陽市紀委對此表示,對違反規定的黨員干部,將視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誡勉談話、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或者調整、降職、免職等組織處理;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網友聲音】
★ 我看要不就不要擺,要擺就一概不收(沒人監督還是等于零)。實行財產公示,一了百了,沒這許多麻煩事。
★ 唯愿此次“限桌令”的執行及力度能常態化。
★ “限桌令”不如規范權力的“限權令”。一味寄希望于強制措施去實施,不但起不到治本的作用,還不免被一些人加以“變通”。
回顧:各地“限桌令”
江蘇宿遷:辦酒席不得超過八桌引爭議
2005年5月1日,一份規定在宿遷市正式實施,其中要求,黨員、干部、公務人員辦婚喪酒席不得超過5桌,百姓不得超過8桌。當地紀委證實,1個多月來,1名縣城管大隊副隊長被撤職,1名土地部門工作人員被停職半年,多名黨員干部受到黨紀、行政和經濟處罰。該《規定》帶來了巨大爭議。有學者指出,這是我國地方政府首次以行政手段干預日益嚴重的人情風。也有多家媒體和專家提出質疑:政府介入私人消費領域,明顯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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