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連停車都撞上交通燈。
????8月23日,我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正案草案將醉酒駕車與飆車“提升”為犯罪行為,受到廣泛關注,我國可能迎來從嚴處罰醉駕的新時代。而從全球范圍看,各國對醉駕的懲罰措施也都體現了“從重從嚴”的特點。
????眾所周知,醉駕作為“馬路殺手”,是全球共同面對的一大社會難題。世衛組織的事故調查顯示,大約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后駕車或醉駕有關,酒后駕車或醉駕已被列為車禍致死的主要原因。
????當然,為了有效防止醉駕,各國除了動用“重刑”外,同時還推出了一些出人意料的處罰措施。有些處罰方式雖然令人捧腹大笑,但無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義,值得我們學習與借鑒。
????狠招1:
????醉駕處罰“連坐”
????國家:日本、馬來西亞
????日本與馬來西亞都有醉駕處罰“連坐”的規定,對醉駕處罰不僅針對醉駕者本人,還擴至乘客、供酒者或醉駕者的妻子,這對制止醉駕行為起到了很好的約束作用。
????2008年9月,以嚴懲酒后駕車為宗旨的日本新交通法正式生效,違規者可處以最高5年監禁或約9000美元的罰款。此外,新規還出臺了“車輛提供罪”、“酒水提供罪”及“同乘罪”等新罪種,規定凡是向酒后駕車的司機提供車輛、酒水的人以及車上乘客都要受到嚴厲處罰。
????在馬來西亞,也有對醉駕的獨特懲罰方式。一旦某位男性司機被發現酒后駕車,警方會立即拘留他,并將他的妻子也一同送進拘留處,讓妻子“徹夜”教育丈夫,罰款800美元或坐牢半年;如果第二次醉駕被抓,則罰款4000美元或坐牢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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