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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軍”突如其來,網絡如何“抗洪”?
【案例】由“網絡水軍”一手打造的網絡紅人“小月月”的“雷人雷語”,仍是人們茶余飯后的談資。為了“吸眼球”、“搏出位”,故意采用反社會、反主流、謾罵侮辱、黃色下流等方式來制作和傳播信息的“小月月”現象,今后依然會在網絡的某處發生著。
【解析】“網絡水軍”制造的虛假泡沫會極大地傷害互聯網的健康發展。高明芹委員說,普通網民可以被騙一次、兩次甚至十幾次、幾十次。但當發現越來越多的“事件”“黑幕”和“門”本不存在時,他們干脆什么都不信,因為“狼來了”的故事聽得太多了。
翟惠生委員說,廣大網民對“網絡水軍”的警惕性有待提高。其實,網民辨別真偽的能力并不差,關鍵是多角度看待問題、多渠道獲取信息,在實踐中辨別真偽,防止偏頗。
【提問】網絡力量源自真實,網絡的發展依靠理性。但在“不求美名,但求成名”的惡俗邏輯下,“網絡水軍”的道德底線在哪里?如何健全法制維護網絡誠信?
【回答】包明德委員認為,有效防范和制止網絡謠言傳播,是維護和促進網絡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他建議加強網絡管理,尤其要確立網絡道德和誠信機制,“這種管理應該釋放有禮有節的智慧,讓它真正為民眾服務,建立誠信的網絡世界。”
王元成代表說,從技術上講,從源頭堵住這些虛假信息是可行的,因為每一個“水軍”帖背后都有操作后臺。“關鍵是解決利益問題,如果運營商、網絡公司都靠‘水軍’賺取差價費甚至形成保護傘,問題很難解決。”
高明芹代表認為,法律法規的不健全縱容了“網絡水軍”的泛濫。比如,我國的侵權責任法中雖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承擔侵權責任,并通知網絡服務商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但該條款是消極被動地堵而非主動監管。“論壇的管理員對涉嫌侵權的帖子有沒有監管的義務?要不要承擔責任?難道非要在受害人發現并告知后,才予以糾正?”
此外,高明芹代表認為,關于“承擔民事責任”方面的規定也過于籠統,缺乏具體條款,難以震懾。“對‘網絡水軍’的立法治理,必須從刑法和民法兩個層面入手,這樣才能真正凈化網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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