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實習記者黃海蕾)繼去年提出增設“危險駕駛罪”后,今年,全國政協委員施杰又提出“闖紅燈應列入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的建議,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拍磚、掌聲紛至沓來。
????今年2月25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正式確定了“危險駕駛罪”,醉酒、飆車被列入其中。施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很有成就感”。但是對于“危險駕駛罪”的界定有些狹窄,立法細節應再商榷。
????在施杰的實名微博中,其發言稱闖紅燈跟醉駕、飆車一樣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不應該以是否造成嚴重后果作為處罰依據。施杰說,從之前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到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都禁止機動車闖紅燈,然而由闖紅燈所引發的惡性交通事故卻呈上升趨勢,這說明《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經不能起到有效遏制機動車闖紅燈的作用,所以闖紅燈的行為應由刑法來調整。
????網友PK
????鼓掌派
????火焰的圍脖:我覺得應該構成犯罪,為什么中國的交通事故每年都在上升,雖然行人都很注意,但是個別司機就是不拿別人的生命當回事,對于這樣的人就應該嚴懲!
????潑水派
????同學恭喜:與醉駕和飆車不同,闖紅燈并不一定具有故意性,心不在焉,或跟在大型車輛之后,都有可能誤闖紅燈。如果按照施委員的講法,人皆可以為罪犯!不知施委員此番提案結果如何,只好先讓提案“飛一會兒”。
????銀虎2010:列入罪似乎太嚴重。闖紅燈致交通事故,可以治罪,但沒有導致事故的話,治罪就顯得太嚴重了。
????中立派
????水晶之眼:兒子找媽時,他爸說,你媽闖紅燈坐牢去了!有點兒過,但是必須重視這個事兒,萬一撞了人后果不堪設想,加大懲罰力度是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