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食藥監辦〔2008〕491號 2008年09月12日 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以下簡稱《禁毒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為切實做好《禁毒法》的貫徹實施工作,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實施《禁毒法》的重要意義
????《禁毒法》是適應當前禁毒斗爭實際需要,在全面總結禁毒工作經驗、合理吸收已有法律法規規定、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經過反復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綜合規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禁毒法》的實施對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具有重要的作用。做好《禁毒法》的貫徹實施工作,對于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禁毒斗爭,鞏固和深化禁毒人民戰爭成果,全面推進我國禁毒事業,加快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禁毒法》的重要意義,把學習貫徹《禁毒法》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
????二、大力抓好《禁毒法》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
????做好《禁毒法》學習、宣傳、培訓工作,是貫徹實施《禁毒法》的重要前提和基礎。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結合“五五”普法工作的開展,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部署,制定學習培訓計劃,廣泛深入地組織開展《禁毒法》的學習宣傳活動,確保各項學習、宣傳、貫徹任務落到實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要積極組織本機關以及本行政區域內的市、縣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舉辦和參加《禁毒法》學習培訓活動,通過系統的學習培訓,統一思想認識,準確領會《禁毒法》的立法原則和精神實質,進一步提高廣大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要結合本地情況,充分利用報刊、電臺、電視臺、網絡等媒體,采取發放宣傳材料、召開座談會、知識競賽等形式,組織開展面向社會、形成一定規模和聲勢的宣傳活動,迅速在全社會掀起宣傳、學習《禁毒法》的熱潮,使《禁毒法》及相關法規深入人心,為《禁毒法》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宣傳貫徹《禁毒法》與加強特殊藥品監管工作相結合
????加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是藥品監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履行禁毒工作職責的具體體現,更是滿足人民群眾特殊藥品用藥需求和禁絕毒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將宣傳貫徹《禁毒法》與加強特殊藥品監管工作相結合,不斷推動特殊藥品監管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宣傳貫徹《禁毒法》要與進一步深入宣傳《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相結合。要通過宣傳貫徹活動,促進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進一步了解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知識,使《禁毒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深入人心,營造學法、知法、自覺守法的良好環境。
????(二)宣傳貫徹《禁毒法》要與提高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管水平相結合。組織開展《禁毒法》的學習培訓,要結合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的實際需要,使培訓工作更好地為監管工作服務,進一步提高廣大工作人員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管水平和能力。
????(三)宣傳貫徹《禁毒法》要與進一步加強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管相結合。要以貫徹實施《禁毒法》為契機,進一步完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管法規,健全監管法規體系,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強化監管措施,加大對特殊藥品的日常監管力度,維護良好的特殊藥品生產經營秩序,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
????貫徹實施好《禁毒法》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做好《禁毒法》的貫徹實施工作,切實履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管職責。國家局將適時舉辦《禁毒法》培訓班,在貫徹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局報告。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八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