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1日起,我市將對全市各區縣、開發區的“藍天數量”進行考核。每月二級以上優良天數與上年同期相比,每減少一天,區縣將罰繳20萬元;每增加一天,獎勵20萬元。
????昨日下午,《西安市環境空氣質量管理考核暫行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辦法》提出,由市環保局根據各區縣、開發區轄區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子站監測數據,每月統計出二級以上優良天數,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布。區縣、開發區月度二級以上優良天數與上年同期相比,每減少一天罰繳20萬元,每增加一天獎勵20萬元。市環保局負責對獎懲金進行核定、核算,市財政局負責獎懲金的收繳和管理。獎勵資金將從市本級年度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中列支,罰繳資金納入市本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中統籌使用。
????年度二級以上優良天數達到考核指標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在全年環保目標任務考評中環境空氣質量項得滿分;未達到考核指標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在全年環保目標任務考評中環境空氣質量項按下降比例予以扣分。
????《辦法》要求,未設立子站的轄區,由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于2011年9月底建成投運,2011年10月起全部參與考核。新建監測子站投運后,第一年考核指標按上年同期全市均值進行考核。(記者 張文 實習生 簡云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