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的劉先生這幾天很不解:前些日子自己通過網絡論壇轉開帖子,發了一條報道,內容涉及到江西貴溪市警方,沒想到第三天,貴溪警方就派人過來調查這個事情。
????劉先生說,報道是網上轉載的見報稿,就算失實,也應先找報道此事的媒體,而且對于這個事,“他們的執行力,實在是比較驚人的”。
????貴溪公安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說,他們確實派了警察趕到浙江寧波,與發帖人溝通此事,但發帖人堅持己見,溝通無果。
????發帖人劉先生
????轉載報道是想幫同事朋友討個說法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寧波海曙區劉先生工作的店里。他對記者說,一次偶然的機會看到一則報道,湊巧的是,報道涉及的一個受害人,是江西貴溪人,也是他店里同事的一個朋友。
????記者看到,報道刊登在7月6日的《今日信息報》第A2版,肩題為《私宅被打砸搶封,糧食被搶光,地方政府公安“袖手旁觀” 》,主題為《身懷六甲的女人和兩個未成年女兒何時能回到自己的家》,作者署名:齊嘯。
????報道的主要內容是,江西貴溪一戶人家遭打砸搶,造成一死兩傷,當地警方知道此事卻沒制止,時隔5個月,打砸人員依然逍遙法外。
????百度《今日信息報》,顯示該報是由中國出版集團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新聞單位,國內統一刊號:CN11-0266。
????劉先生說,他在7月13日,偶然看到了這份報紙,再仔細一看,被打砸的人家,其女主人胡麗華,就是他店里同事的一個朋友。刊登的事情,發生在今年春節期間。
????于是,劉先生以“黑還是白”為網名,把報道轉發到一些網絡論壇上,希望能有更多人知道此事,為他同事的朋友討個說法。
????警方跨省找上門號稱抓殺人犯
????劉先生沒想到,發帖后的第三天,也就是7月15日,江西貴溪警方就找上門來了。
????“那是在中午我正在上班,突然看到幾個人進來,其中一人穿警服,其他人穿便裝。其中一人說,要來抓殺人犯。”劉先生對記者說。
????那幾個人向劉先生出示了警官證,劉先生這才知道,他們是貴溪市公安局的,而那位穿警服的,是寧波白云派出所的,帶他們過來的。
????“隨后,他們又說是找發帖子的人,我就拿出報紙跟他們說,是不是這個內容?這是報紙發過的,我只是轉載而已。”劉先生對記者說。
????警方告訴劉先生,這個稿子是失實的。但劉先生認為,他只是轉載,如果要刪掉,必須要先看到相關媒體的聲明或更正。
????后來,警方還讓劉先生做了一個筆錄,讓他保證,今后不再轉發這個帖子。而13日的帖子被要求刪除。
????記者看到了當時警方來找劉先生時店里的監控錄像,發現整個過程差不多有半個多小時,有幾段可以看出,貴溪警方情緒有點激動,其中一個鏡頭是:用手指著劉先生。
????貴溪警方
????只是來溝通一下,查殺人犯是因報道的案子與兇殺案有關
????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相關工作人員對記者說,7月15日確實有貴溪警方找到他們,說是來溝通帖子的事,他們派了轄區派出所民警,陪同貴溪警方找到了當事人。
????那么,貴溪警方是如何解釋這場跨省“溝通”的呢?記者打通了貴溪市公安局辦公室的電話,辦公室負責人稱對此事不了解,并叫記者“不要摻和這個事情”。
????記者又頗費周折,終于找到貴溪市公安局副局長汪凱濤的手機號。
????汪凱濤對記者說,他就是負責報道上所說案子的領導,他們發現,劉先生發的那個帖子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所以,特意派民警來寧波與他溝通一下,但對方繼續堅持他的意見,所以溝通不是很成功。
????那么,他們怎么知道這個帖子是誰發的呢?汪凱濤回答:“通過現代信息手段,很容易就可查到發帖人所有信息。”
????記者問汪凱濤,為什么稱查殺人犯?汪凱濤說,因這個案子與兇殺案有關,可能劉先生也有點誤解。
????汪凱濤希望,網友發帖子,能夠客觀真實,不要有攻擊性語言。
????記者又聯系到了《今日信息報》原稿作者齊嘯。
????齊嘯說,他對此事是進行細致采訪的,對稿子的真實性負責。
????齊嘯又說,到現在為止,他個人還沒有接到關于貴溪警方和報社交涉的消息。
????對此,汪副局長稱,他們已與《今日信息報》進行過交涉。
????律師
????轉載報上文章并不違法
????網友可依法保護自己權益
????寧波一位律師對記者說,網友轉載報紙上的文章或者報道并不違法,退一步講,即使公民(網友也是公民的一分子)在轉載相關內容時對國家機關進行了批評,也并不違法。
????這位律師指出,國家很多法律、法規,都規定了公民對國家行政機關具有監督和批評的權利。
????網友轉載報紙相關內容并不違法,也無不當。如果江西警察找到網友后,不是進行解釋,而是采取不正當手段,那么,警察的行為無疑違反了法律法規,應當承擔不利的后果,作為警察所屬的公安機關亦應承擔相應責任。而對于警察在公共場所利用職權發表不實言論,如果給網友造成不必要麻煩的,網友可向公安機關負責督查的機構提起投訴,要求對其依法處理。(記者 王晨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