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羅麗思) 中秋節當晚,很多市民發現,在防洪堤、云龍橋附近等一帶上空飄舞著不少孔明燈。雖有如繁星點點煞是好看,但很多市民不知道,這一祈福之舉卻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
????據悉,梧州市人民政府曾于2009年11月印發《梧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為何明令禁放的孔明燈仍屢禁不止?
????市民祈福不懂禁令
????9月12日晚,河東防洪堤上人頭攢動,不少市民親手寫下祝福、心愿,放飛手中的孔明燈,引得眾多市民觀看。一些市民看到飛舞的孔明燈,也隨即購買了數盞,加入到燃放孔明燈的行列。
????燃放孔明燈作為市民的祈福方式之一,在梧州地區廣為流傳,盡管這一習俗寄托了人們對生活的美好愿望,但卻存在較大的火災隱患。
????據了解,孔明燈是以固體酒精或其他可燃物為燃料,其制作材料為易燃物,利用冷熱氣流對流形成動力使其上升的物品。由于沒有控制裝置,燃放升空后對飛機起降、高層建筑、高壓電線、油庫、山林等都構成威脅,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極易引發安全事故和火災事故。梧州各地曾因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引發了多次火災事故。
????昨日,記者分別走訪了文華中心、鴛江麗港、中山路步行街等商鋪,發現不少店鋪仍有孔明燈出售。多位店主表示,中秋期間,購買孔明燈的市民明顯增加。“中秋節當晚,我就賣出了近50盞。”鴛江麗港一家銷售孔明燈的店主告訴記者,每逢一些重大的傳統節日,市民都喜歡買上幾盞孔明燈,與親朋好友一起放飛祝福。
????那么市民是否清楚燃放孔明燈已遭明令禁止?記者隨機采訪了多位市民。
????家住中山路的胡茵可表示,在特殊的節日里,與家人朋友一起放一盞孔明燈,是對生活的祝福,是應節的表現,但她對禁放孔明燈的規定并不知情。同時,部分市民表示,盡管燃放孔明燈已遭禁止,但這是傳統習俗之一,是節日氣氛濃厚的表現,對其中所含的防火隱患未加以考慮。
????實際執法還需細則
????據了解,《通告》中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對現有的孔明燈,由所有者自行銷毀,并進行無害化處理;對生產、銷售孔明燈的,由質量監督、工商等部門根據職責依法查處;對燃放孔明燈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因燃放孔明燈造成火災及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從流通環節對孔明燈進行管理?
????市工商部門市場與合同規范管理科相關負責人表示,工商部門在依法取締非法銷售孔明燈行為的同時,還對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進行教育宣傳,使其了解孔明燈的潛在危害、不售不買。
????但在市場巡查中發現,不少銷售孔明燈的為流動攤販,流動性比較大,需多部門齊抓共管。此外,盡管政府已出臺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有關通告,但通告中對于如何管理、查處銷售孔明燈的行為并未進行具體規定,這給執法帶來一定的難度。
????對于目前市面上屢現燃放孔明燈的現象,市公安部門表示,出于對節日歡樂祥和氣氛,以及市民對傳統習俗感情的考慮,目前執法人員對燃放孔明燈的行為多采取勸阻形式,并加強巡邏力度。
????有關人士呼吁,對目前銷售、燃放孔明燈的行為,除需進一步加強宣傳及整治力度,提高市民的自覺意識,讓市民了解燃放孔明燈的安全隱患外,有關部門應細化有關規定,對如何管理、查處作出具體的規定,才能有效地遏制這種現象死灰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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