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梁萍 通訊員 蒙建麗)近日,市區三個城區正在積極推進園林單位(小區)創建工作,準備評選出城區級的園林單位(小區)。9月份,市級園林單位(小區)申報及考評工作將陸續展開,到年底評選出首批梧州市園林單位(小區),給予命名表彰。
????據了解,《梧州市創建園林單位(小區)實施方案》于近期出臺,明確我市從今年起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創建梧州市園林單位(小區)活動,全市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具備獨立庭院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園區和具有物業管理的居住小區,開放式小區(由社區負責),均可申報。
????按照《方案》要求,申報梧州市園林單位(小區)必須先獲得城區級園林單位(小區)命名,因此目前各城區政府正在積極推進城區級園林單位(小區)的創建工作。長洲區政府有關負責人說,該城區正對照《方案》規定的條件,初步篩選出一批配套綠化按規劃進行建設,綠地率達到規定標準,并實施一年以上;綠地建設達到一定規模,植物豐富多樣,以喬木為主,喬灌花草比例適中,配以適當的園林建筑小品,并經過自檢達到《梧州市園林單位標準》、《梧州市園林小區標準》的單位(小區)。
????市創園辦工作人員表示,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小區在開展創建園林單位(小區)活動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國家園林城市”標準要求推進工作,確保我市單位庭院和居住小區綠化達到標準要求:即單位(小區)綠化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30%以上。今后,凡新建單位庭院、居住小區,規劃設計綠地面積必須達到總占地面積的30%以上,否則不予審批。
????根據《方案》,市級園林單位(小區)的考評從今年起每年開展一次,申報時間為每年9月30日前,驗收時間為10月至11月,命名表彰時間為12月。今年首批梧州市園林單位(小區)要達到60%以上,以后逐年酌情增加。
????為提高全市各級各部門和單位參與相關工作的積極性,市政府將把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園林單位(小區)工作列為各部門各單位年度目標責任制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進行嚴格考核。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及個人予以表彰;對不主動配合完成創建工作任務、工作落實不力、組織措施不到位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