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中平
現任職務:興龍派出所民警
鄭中平,男,1987年07月28日出生,大學文化,2010年7月份畢業于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2011年9月份梧州市公安局安排到梧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5大隊工作,2012年3月在梧州市公安局長洲公安分局興龍派出所工作,在所內當任治安民警。該同志自參加工作以來,忠于公安事業,紀律嚴明、勤學好問,團結同志,能吃苦耐勞,工作盡職盡責。
一、注意時刻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操守素質。
把加強政治思想和業務知識學習放在首位,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積極參與各種學習和大討論活動,加強公安業務知識及相關知識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覺悟和依法辦事、拒腐防變的能力,轉變執法觀念,改進工作作風,做到立警為公,執法為民 。始終以各項規章制度嚴于律己,遵紀守法;為人正直、作風正派,尊重領導、團結同志,不爭名利、踏實忘我地工作。年內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根據上級機關的統一部署,注重思路創新,開創性地開展工作,扎扎實實做好基礎工作。
該同志現當任治安民警,梧州市公安局興龍派出所轄區面積大,經濟發展趨勢快,管轄是典型的城鄉結合部,時常有出租屋屋主和外來人員為了貪圖方便,沒有及時到派出所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外來人員可以隨意去留,留下了很大的治安隱患。外來人口居住的地點比較分散,白天外出打工不在家,該同志能夠發揚不怕苦不怕累、連續作戰的精神,經常和隊員在白天或者晚上上門督促辦理和檢查現在居住證)召開企業業主、村委會、房屋業主聯席會議,互動共謀外來人口管理良策,落實外來人口管理相關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氛圍;分片召開出租房房主會議,進行面對面的宣傳、講解相關法律法規,根據“誰受益,誰管理”、“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與出租屋主簽訂治安責任狀,將出租屋和暫住人口的有關信息錄入電腦,實行微機操作,提高辦事效率,登記人員花名冊,建立比較完整的暫住人口管理制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信息靈。該同志和隊員經常下村進行走訪,收集轄區內存在的不穩定因素的情報信息,針對轄區內的重點人口較多,堅持每月對重點對象進行幫教談心,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及活動情況,加強對重點人口的管理,建立有關檔案。民警每周定時向所匯報在轄區內工作的情況,使我所能夠有針對性地對轄區發生的情況作出相應的措施,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三、認真做好刑事犯罪信息的分析研判工作,合理科學安排人員打擊違法犯罪,取得新成效。
該同志通過學習法律知識,宣傳法律知識,增強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該同志緊緊圍繞“信息主導警務”的要求和“基礎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礎化”,將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手段等信息,再結合警區的特點,在易發多發地段有針對性地進行治安防范,構建轄區內的治安防控體系,打擊違法犯罪。根據轄區的地理位置及治安狀況,在加強轄區警務室建設的同時,加強巡邏防范力度,構建轄區內的治安防控體系,有效遏制了案件的發生。該同志針對轄區的情況,通過不定期不定點的巡邏、伏擊、盤查等方式方法,抓獲一批犯罪嫌疑人,其中2012年-2013年期間逮捕15人,行政拘留25人,破刑事案22起,破治安案件50起。在治安調解工作方面,年內調解居民糾紛37起,成功34起,制止13多起打架斗毆事件,有力地維護了當地的治安穩定,保證秩序暢通,預防了各種案件的發生,從而減少違法犯罪。
四、切實做好群眾工作,建設和維護和諧的警民關系。
通過警務公開欄,該同志將近期在轄區發生的刑事案件的時間、地點、特點公布出來,叫人民群眾做好防范工作,以防同類案件的發生;另外還選了一部分案例,總結出一些防范方法,提高人民群眾的防范意識。近年來,隨著轄區開發步伐加快,政府征用了大量村民的土地,村民因征地、拆遷等得不到及時補償或不滿意補償標準,而誘發糾紛、群體性事件不斷發生。該同志深入基層,跟群眾溝通,了解他們真正的想法。群眾對征地有解不開的心結,群眾對法律認識不足,該同志為群眾提供法律援助,做群眾的“法律輔導員”。 2012年有多名群眾被犯罪分子以掉包或者迷信的形式進行詐騙,該同志總結發案的特點,利用宣傳畫、板報、標語、宣傳手冊、安全防范講座等多種方式,向群眾宣傳安全防范知識,提高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避免更多的群眾上當受騙,挽回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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