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 因不能正確處理好婚戀糾紛而痛下殺手,最終釀成悲劇。3月20日下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兩起因婚戀糾紛引發的故意殺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犯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田浪死刑,被告人嚴輝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限制減刑并賠償被害人親屬的經濟損失。
????被告人田浪要求李××(被害人,歿年19歲)隨其一起前往廣東繼續戀愛關系遭到拒絕后,產生了殺死李××后自殺的念頭。2013年6月1日14時許,田浪在蒼梧縣梨埠鎮某賓館門前,用從商店購買并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了李××胸部一刀,因李××反抗,田浪持刀繼續猛刺被害人背部。李××因全身多處創傷并右肺貫通創致失血性休克當場死亡。作案后,田浪持刀自殺未遂,后被抓獲歸案。
????2013年6月27日16時許,在龍圩區龍圩鎮某小區1棟A單元701房內,被告人嚴輝武與其妻子蔣××(被害人,歿年36歲)因離婚問題發生爭吵,后嚴輝武從廚房拿一把菜刀在蔣××的背后朝蔣的頸部割一刀,蔣××倒地后求饒,嚴輝武騎在蔣的身上繼續持刀砍割蔣的頸部等部位,致蔣××全身多處受傷,終因頸部嚴重創傷致大失血而死亡。作案后,嚴輝武撥打電話報警,并向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田浪、嚴輝武持械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利,各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后果,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兩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危害的程度以及個人認罪和悔罪表現,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鐘康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