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曾燕) 去年7月市工商局曾下發通知,禁止核準“燃油助力車”和“汽油機助力自行車”等經營范圍,并責令經營者盡快辦理相關變更手續。目前,市工商部門開始采取措施,禁止任何企業、商家銷售違規燃油助力車。但是,記者近日在市區走訪發現,仍有部分銷售電動車的商家暗中銷售燃油助力車。
????4月2日下午,記者來到新興三路延長線一家原銷售燃油助力車的門店,店主說:“接到工商部門的有關通知后,已停止銷售燃油助力車,并將存貨退回生產廠家。”
????然而,該路段的另一家店仍在銷售區域展銷燃油助力車。這些燃油助力車的加油口、排氣管、消音器、里程表俱全,外形與普通輕便摩托車無異,但店主告訴記者,車輛合格證上標注排量為48毫升,“完全符合國家規定”。相隔不遠處還有一家店擺放著十多臺踏板、彎梁式的燃油助力車,記者查看車輛合格證時,發現標注的排量多為48或49毫升。“在市區都可以行駛,只要不出事故,交警就不管。”店主說。
????據了解,目前市面上銷售的燃油助力車絕大多數技術指標與摩托車相當,而且存在監管空白,因而受到了眾多消費者尤其是“飚車族”的青睞,也導致助力車傷人事故頻頻發生。因此,市工商局根據上級有關精神,在去年年中就下發通知禁止核準“燃油助力車”和“汽油機助力自行車”等經營范圍,并責令原核發經營范圍包括“燃油助力車”或“汽油機助力自行車”的經營者盡快辦理變更手續。
????“燃油助力車已經屬于國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產品,禁止淘汰產品進入流通領域是工商部門的法定職責,我們將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從源頭上堵截燃油助力車上市銷售。”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工商部門已經聯合公安交警等部門,排查、禁止違規銷售燃油助力車行為。
????工商部門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三款,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并可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