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 (記者 梁燕如 通訊員 陳薔如) 據市社會保險事業局通報,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梧州陶瓷產業園區、梧州進口再生資源加工園區符合條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單位繳費比例暫由現行的20%調整為16%。
為加快自治區重點工業園區建設,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在自治區重點工業園區調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的通知》(桂人社發〔2011〕72號):凡在自治區重點工業園區內的企業,按規定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2011年1月1日起,單位繳費比例暫由現行的20%調整為16%,個人繳費比例仍為8%。該項調整的政策執行期暫定五年,即從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據介紹,我市陶瓷產業園區、進口再生資源加工園區列入自治區重點工業園區。社保部門提醒,符合享受上述政策的企業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在自治區重點工業園區內進行工商注冊登記和稅務登記,并在園區規劃紅線圖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社會保險法》規定已經實現全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歷史欠費。
該《通知》規定,符合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條件的企業,單位繳費部分按照“先繳后補”辦法進行征收管理。企業在繳費年度先按20%的比例按時足額繳納單位應繳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后,于繳費年度結束后、次年1月20日前,按有關規定程序申請財政補助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