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記者 高云
????梧州海關舊址的建筑文物價值不斷被社會認可:十年間,完成了從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到自治區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再到全國文物保護單位的“三級跳”。
????近日,本報記者探訪梧州海關舊址的報道見報后,引起了本市各界的廣泛關注。
????有人認為:這些英國殖民期間留下的建筑,記錄的是屈辱的歷史,必須徹底清除。也有人認為:清除屈辱歷史,是對這段充滿血與淚的歷史的忘卻。對梧州海關舊址,是“拆”還是“留”?抑或走出一條保護和發展兼顧的道路?
????保護,是理性歷史觀的必然選擇
????“如何評價見證中國近代屈辱史的建筑遺跡,可謂見仁見智。將梧州海關舊址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彰顯了以史為鑒的理性姿態,這是當代人應有的理性對待歷史的態度。”梧州市博物館館長李乃賢說。
????拆舊、破舊的聲音時有傳出,李乃賢指出,這折射出部分市民對文物價值的認識存在誤區。有些人往往會忽視歷史的連續性和完整性,“重點選擇有積極意義的文物而忽視其他方面,這在近現代文物價值的認定上尤為突出。”
????近代以來的中國,既走過一段屈辱歷程,又經歷了民族的奮斗和崛起。基于這一史實,對近現代建筑遺產的保護就不能只選擇大眾所認為是正面的實物,留存反面教材也很重要。梧州海關舊址凝固著英國侵占梧州、實行殖民統治的歷史,“是一本活生生的教科書,我們可以把它建設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李乃賢說。
????事實上,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劃定已增加了這方面的內容,這樣一種保護文物的做法,已越來越普及。
????保護,是法理兼具的現實要求
????在管理部門看來,把梧州海關舊址列入保護名錄還只是開始,接下來更重要的是如何保護、管理、利用這些建筑。
????“如今,梧州海關舊址每一處都受法律保護。”李乃賢說,梧州海關舊址的七棟建筑文物作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任何動土拆遷都不能影響其完整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七條,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在批準前應當征得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同意。
????“近現代建筑遺產保護一直面臨很多困難。”梧州市文物管理處主任李愛民說,“不僅僅是梧州海關舊址,其他近代建筑也面臨相同的問題。”李愛民說,根據《文物法》要求,文物保護單位應實行“四有”——保護范圍、標志說明、記錄檔案,并區別情況分別設置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管理,“過去,梧州文保單位的保護范圍不夠規范、科學。”
????李愛民透露,目前正邀請規劃部門,規劃在文物保護單位周邊設置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通過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保護歷史建筑與傳統街道風貌,梳理空間結構,挖掘文化內涵,強化其歷史風貌與特色。”
????同時,《文物法》還提到:使用不可移動文物,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負責保護建筑物及其附屬文物的安全,不得損毀、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動文物。對此,李乃賢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保護這些建筑,并不意味著在這些建筑中活動的居民不能改善工作、生活環境。以我們現有的技術條件,完全可以在不破壞它的歷史面貌的前提下,對這些建筑進行居住條件的改善,使它‘延年益壽’。”
????如何避免在保護區內出現亂拆、亂建的情況?曾從事文物研究工作的學者黎軍建議,管理部門可與居民簽訂保護合同,對使用建筑的保護和維修提出具體要求。同時加強《文物法》的宣傳,提高居民的文物保護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