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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走后視鏡的人留下“溫馨提醒”。 照片由莫女士提供
????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黃海志 實習生 蒙文潔)助力車停在小區停車場,第二天早上,車主卻發現后視鏡不翼而飛,車座上留下了一張紙條,說只是暫時借用,以方便自己的助力車能夠順利上牌。昨日,梧州市長洲區御山帝景小區住戶莫女士,就遇到了這樣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并將此事向眾多鄰居吐槽。
????偷了后視鏡 還留下字條
????據了解,莫女士是御山帝景小區3號樓的住戶,經常使用一輛助力車當代步工具。8月21日上午11時,莫女士從外面辦完事將助力車開回小區,停在地下停車場過夜。
????昨天早上8時,當莫女士來到停車場準備開車上班時,發現自己的助力車上,原先還好好的兩個后視鏡不見了蹤影,車座處竟然還被貼著一張紙條,上面“溫馨”地說明了偷盜后視鏡的原因:“不好意思,不要氣,借去上戶口,回來還你,謝謝!”
????“盡管只是一對不太值錢的后視鏡,但是這種不經別人同意就取走別人物品的行為,就應該制止。”聯想到梧州正在開展的電動車燃油助力車上牌工作,莫女士表示,也許這名鄰居確實是出于上牌的考慮,才臨時“借用”了她的后視鏡,但這種不問自取的行為,還是讓她難以接受,她認為這是一種盜竊行為。
????得知莫女士經歷的鄰居們紛紛展開議論,不少業主認為,盡管兩個助力車后視鏡值不了幾個錢,但這種偷盜行為不可取,應該予以譴責。也有業主建議物業公司要加強對小區的治安管理,確保業主們的財產安全。
????截至昨日下午5時,莫女士的兩個后視鏡仍未能完璧歸趙。莫女士說,是盜竊者還未辦理完助力車上牌手續,還是想據為己有,不得而知。
????律師:屬盜竊行為但尚達不到犯罪標準
????“未經他人同意而擅自取走他人車輛的后視鏡,屬于盜竊行為。”廣西建梧律師事務所律師孔昊光認為,如果小偷只是盜竊了莫女士一家的后視鏡,根據現行的相關法律規定,參照目前助力車后視鏡的實際價值,這種行為尚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尚未構成盜竊罪。
????但是,孔昊光也指出,這種盜竊行為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屬于“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果事主報案,公安機關可對盜竊者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那么,如果因為缺乏后視鏡而導致被盜車輛的駕駛者發生交通事故,偷盜者會否因此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對此,孔昊光認為,按照現行交通法規,駕駛員有責任義務在車輛上路前,保持良好的車況,不能因后視鏡被盜,而放棄這種責任義務,應該及時予以修補。如果駕駛員駕駛缺乏后視鏡的車輛,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由此要求盜走后視鏡的小偷承擔賠償責任,這在舉證上或許比較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