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龍天傳 通訊員 雷思宇 韋金雨)用人單位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一項可保障用人單位和員工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然而,總有個別企業和職員為了少出一點“社保費”,而最終落得對簿公堂的結局。
????近日,陳二華等九名在梧勞動者因企業方要求加班卻不付加班費一事而自愿離職,然而,企業方卻不愿支付相關薪酬。經梧州市勞動仲裁等部門查明,該企業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最后,在梧州市法援中心的幫助下,陳二華等人成功維權。
????九名員工不滿規定憤而離職
????今年2月25日至8月29日期間,陳二華在梧州市一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從事生產崗位?!皯笗r,我還認為該公司有一定規模,覺得會有不錯的發展前景。”
????然而,陳二華很快改變了上述看法。他說,該公司管理極不人性化,不僅要求員工每天加班,還連上廁所的次數和時間都有限制。8月29日,該公司單方面調整員工的上下班時間,并在當天隨即要求延長工作時間20分鐘。然而,公司卻不認為這20分鐘是加班時間,而是屬于把上班期間上廁所的時間補回。
????面對如此苛刻的規定,陳二華等九名生產工人提出離職申請。對此,公司同意了陳二華等人的離職要求,卻不同意支付8月份的工資。這讓陳二華等人十分惱火,并向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勞動者與企業方各執一詞
????隨后,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委托廣西順景律師事務所的李松柳律師負責幫助陳二華等人維權。李松柳在調查中發現,對方公司在用工期間并沒有為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于是,李律師為討薪人員制定9000元賠償金的調解方案,并在初次與對方企業調解時取得企業方的同意。
????然而,調解過后,該公司并沒有按照調解約定支付相關費用,還反過來要討薪人員作出經濟賠償。其理由為出于企業員工流動性較大的情況,當初是經陳二華等員工同意暫不購買社保,且這部分員工是不服從管理自愿離職的,故不需要作出任何經濟賠償。此外,由于陳二華等離職員工曾作出罷工等不理智行為,導致企業蒙受一定的經濟損失,因此,對方必須為企業的損失負責。
????面對企業方的說法,李松柳律師認為,本案中,企業方沒有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和購買社保。因此,勞動者在相關合法權益未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可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而無須告知。同時,企業方還應賠付勞動者雙倍工資、經濟賠償金和加班費。
????11月27日,在梧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調解下,各執一詞的雙方終于達成調解協議:企業方向討薪人員一次性支付現金5183元,討薪人員自愿放棄相關仲裁要求。
????律師提醒:參保既是權利也是義務
????12月19日,李松柳在回顧該討薪案時表示,社會保險是強制性保險,是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買的保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不能以任何的方式規避或放棄。
????李松柳表示,現實中,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的情況有多種。包括,在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勞動者自愿放棄社會保險;在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為了得到就業機會被迫放棄社會保險;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用人單位把應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的金額直接發給勞動者;用人單位承諾給勞動者較高的薪酬等。
????對此,李松柳強調,參加社會保險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來說既是權利也是義務,雙方不能通過協商互相免除對方的義務來規避參加社會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