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廖雙艷 通訊員 陳勇佳 韋彩雪)近日,梧州市禁漁聯合執法隊在西江汊河橋上游水域當場抓獲兩名涉嫌非法電魚者,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據悉,這是梧州市今年禁漁期查獲的首起因電魚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
????據悉,從今年4月1日至6月1日為珠江禁漁期,梧州市西江、潯江和桂江均被列入禁漁范圍,在禁漁期期間及禁漁范圍,禁止一切非法捕撈行為。但這輪珠江禁漁期制度實施還不到半個月,就有人為了一時的個人利益,鋌而走險在西江汊河橋上游水域實施非法電魚行為。
????據了解,黎某某和覃某某均是賀州市人。4月10日21時左右,黎某某和覃某某攜帶一套電魚工具,一起到西江大橋汊河橋北岸上游非法電魚。約21時50分時,正在執法巡查的梧州市禁漁聯合執法隊第四聯合執法小組,發現西江大橋汊河橋北岸上游離岸邊60米左右位置,有兩束手電筒光線一閃一閃正在移動,認為這兩只“燈火”很可能與非法電魚有關。于是,執法人員迅速行動,把黎某某和覃某某逮個正著。行動中,執法人員當場收繳電魚工具一套,以及約兩公斤的河魚。
????經梧州市漁政管理部門的調查,黎某某和覃某某對自己的電魚行為供認不諱,其中有一人已是今年第二次電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刑法》的相關規定,梧州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認為,黎某某和覃某某的行為已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依法將兩人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梧州市禁漁聯合執法隊提醒,根據現行有關法律,電魚已不僅是違法行為,還被列入刑事犯罪行為,存有僥幸心理的非法電魚分子,莫要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