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黃東榮) 8月1日起,我市開始行使地方立法權,可以在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規,標志著地方立法權在我市落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有關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柳州、桂林、梧州、北海、欽州、玉林市開始行使地方立法權的決定”,自2015年8月1日起,梧州等六個設區的市開始行使地方立法權,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報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施行。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主任林進亮介紹,獲得地方立法權,在梧州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將為梧州法治建設注入強大動力,對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市民法律素養、城市法治水平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新修訂的立法法明確規定,地方政府制定的規章實施滿兩年需要繼續實施的,應當提請本級人大或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同時,沒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依據,地方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定。
????根據有關規定,地方立法必須落實嚴格的起草、論證、聽證、評估、協調、審議以及公開機制,確保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最大限度地包容和保障各方利益。雖然我市獲得了地方立法權,但立法經驗相對不足,政府部門行政管理的思維慣性依然存在,市民法治素質仍需提高,立法工作還需要一個探索、總結、提升的過程。為此,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將發揮立法主導作用,切實加強立法工作的統籌組織協調,推動政府法制部門進一步提高對立法工作的認識,協調政府法制部門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做好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起草工作。建立地方立法咨詢專家庫,科學制定人大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全力做好具體立法項目的調研、論證、考察和地方性法規草案起草、審議等各項工作。同時,建立和完善地方性法規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機制,強化法治隊伍建設和立法宣傳培訓工作,不斷提升地方立法的水平和質量。
????有關人士指出,梧州行使地方立法權將加快法治梧州建設進程,但法治梧州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市民共同參與。全體市民應更加關注梧州的法治建設,更加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積極參與立法相關過程,讓法律成為全社會的共同信仰,讓“治以法尊”成為城市的新名片。
????根據有關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會已把《梧州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列入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并將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未來五年(2016年~2020年)立法項目和五年立法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