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有云:“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然而近日,梧州市龍圩區有一男子竟將汽油潑向其兄長所經營的店鋪并縱火,更讓人氣憤的是,該男子還對前來處置火情的消防官兵進行惡意阻撓。目前,該涉事男子已被警方控制。
????肇事者妨礙消防救援
????8月18日上午10點,記者前往事發地——龍圩區龍城路28號一家餐飲店。只見該餐飲店的卷閘門已經拉下并鎖上,其表面有被火燒過、變黑的痕跡。在門側張貼有一則招聘啟事,上面有該店店主的聯系號碼。
????記者隨后撥通該號碼聯系采訪,不料對方情緒比較激動,并以“擔心會影響生意”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請求。
????為了解事發的前后經過,記者在涉事餐飲店周邊開展走訪。幾經輾轉,記者終于聯系上當時有份參與救火的市民陳先生。據其反映,16日19時10分,他剛好走到涉事餐飲店附近,便看到現場有兩人發生爭執并扭打在一起。隨后,個頭較小的男子跑入店內一陣子,出來后喊道:“把店燒了。”話音剛落,店內就冒出一股濃煙,店內的柜臺前也有明火出現。
????看到火勢漸大,許多圍觀群眾紛紛拿出手機報警。期間,陳先生當機立斷,跑到附近一個單位借了三個滅火器參與救火。據陳先生憶述,就在他滅火中途,那個縱火的男子又折返店內,并朝陳先生背部踹了一腳阻止其滅火。為了保證自身安全,陳先生只好退出店外。
????此時,陸續有消防員到場。然而,當消防員準備開展滅火救援時,縱火男子竟然上前故意阻礙消防員的救援工作。最終,當地多位公安民警也聞訊趕到,并將該縱火男子控制。
????案件或涉家庭糾紛
????記者從龍圩區公安分局獲悉,這是一起人為縱火案件。事發后,當地警方和消防官兵迅速趕到現場組織和實施撲救,火勢被迅速撲滅,店內部分設施被燒毀,但沒有人員傷亡。
????后經警方調查發現,縱火男子潘某良與其兄長潘某發存在家庭糾紛,從而心生怨恨,產生了縱火報復的過激行為。期間,潘某良又對消防官兵的滅火工作實施阻礙行為。目前,警方正對潘某良作進一步調查。
????有法律人士認為,潘某良縱火的行為已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如情節及后果危及公共安全則構成縱火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其阻止消防官兵救火則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阻礙國家機關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違法,如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干擾、阻礙國家機關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則構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妨礙公務”刑事犯罪。
????因此,警方提醒市民群眾,在遇到國家機關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要予以配合,不要因一己私利,干擾、阻礙國家機關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由此構成違法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西江都市報記者 龍天傳 實習生 郭萬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