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 (記者 陳曉雯 通訊員 李靖)5月27日,記者從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梧州市新型農村合作補償管理實施辦法(2016年修訂)》(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將于7月1日起實行。屆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將在全市范圍內實行統一的籌資標準、統一的補償方案、統一的經辦模式,并實現市內新農合跨縣域就診即時結報。
????據介紹,實現市級統籌后,市新農合管理中心負責全市新農合管理工作,并承擔城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具體經辦工作。各縣(市)負責本轄區新農合管理和經辦業務。本年度的補償方案不再由各參合統籌地區自訂,而是全市執行統一的標準。
????《辦法》就本年度新農合的參合管理、基金籌集、補償范圍、補償程序和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
????本年度新農合對象范圍是轄區內居住在農村的農村居民,以戶為單位自愿參加新農合。因外出打工等原因已參加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不能重復參合和享受待遇。
????在籌資方面,新農合基金繼續由政府補助和農村居民個人繳費籌集,2016年新農合人均籌資標準是每年每人540元,比去年提高了70元。其中,各級財政補助標準每年每人420元,農村居民個人繳費標準每年每人120元。
????在補償管理方面,住院補償設置起付線、封頂線不變,但有三個方面新的變化,包括市外新農合定點公立醫院住院經審批備案的按45%補償,未經審批備案的按40%補償;中醫藥、民族醫藥的醫藥費用(不包括中成藥)補償比例提高3個百分點;對農村貧困人口在各級各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補償適當提高,具體標準另文規定。
????慢性病門診補償方面也有兩個新變化,包括慢性病門診補償標準每人每年封頂1500元,比原來的1200元增加了300元。新增了高血壓、糖尿病慢性病門診分級診療規定,即辦理單一高血壓、糖尿病慢性病證的患者實行分級診療,在縣級以上醫院就診,報銷可用額度不高于500元;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診,報銷可用額度不限;以上兩項補償總額不超慢性病門診補償標準1500元。
????對于不予補償的范圍,針對我市地貧等重大疾病容易讓農民因病返貧,因此,把進口藥品中的地拉羅司分散片、布拉氏酵母菌散劑、凍干人凝血因子VIII納入補償的范圍。市新農合管理中心提醒,參合農民到市外就醫,要到公立定點醫療機構,在市外非公立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住院治療所發生的費用將不予補償。
????門診補償方面,原來只有在鄉鎮衛生院的門診就醫才能獲得補償,今年新增了條款,實行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縣級定點醫療機構調整后的診查費用70%納入新農合支付范圍,可在門診統籌基金及家庭賬戶中支付。此外,門診統籌費用補償封頂線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15元為村級一般診療費,105元為鄉鎮、村門診其他費用及縣級一般診查費,以參合戶為單位家庭共享。當年有余額的,按60%給予結存到家庭賬戶。門診家庭賬戶基金必須在鄉鎮及以下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使用(診查費除外),當年用不完的結轉下一年度使用,用完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