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梧州日報訊(記者 曾韻 通訊員 岑秋霞)梧州籍男子歐陽×花費17萬元在傳銷組織“云聯惠”投資平臺購買“董事長”一角后,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發展下線會員30人,非法獲利41627元。日前,長洲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犯組織、領導傳銷罪判處歐陽×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據調查,2015年歐陽×在廣東云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投資平臺注冊為免費會員,隨后繳納599元升級成為鉑金會員。2017年3月,歐陽×經過四級代理公司股東的推薦,以自己的身份花費17萬元注冊“云聯惠”投資平臺,并成立一家網絡科技公司,成為梧州市長洲區的六級代理公司董事長,升級為鉑鉆會員。其設立的公司并未經營業務或生產產品,日常業務就是“拉人頭”發展會員及鼓勵其他商家加盟成為會員,以此提取積分換取利益。此外,歐陽×還利用該平臺經營保險類業務,并借機為“云聯惠”做推廣宣傳。
2017年9月,歐陽×的公司股東發展至48人。此后,其公司通過換積分的方式獲取利益,日獲利約1000元,最高日甚至達到2900元。截至2018年5月案發時,歐陽×在“云聯惠”網絡推薦關系中處于第31層,下線總人數有102個,提現總金額為41627元。經相關部門認定,“云聯惠”平臺屬于非法傳銷組織。
長洲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歐陽×加入“云聯惠”后,通過該投資平臺積極發展下線,對傳銷活動的實施、擴大起關鍵作用,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法院在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中,同時責令歐陽×退出違法所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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