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記者 曾韻 通訊員 李蔚怡 陳雄文)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將于今年4月15日起實施。距離新國標實施只剩下不到一周的時間,記者走訪發現,目前市場上仍以出售舊標準電動自行車為主。
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以下簡稱電動車)整車質量不得超過55千克,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5千米/小時,必須具備腳踏騎行功能。4月11日,記者走訪文瀾路、新興一路、富民一路等路段的多家電動車銷售點發現,目前大部分商家銷售的電動車基本都是舊標準的電動兩輪車。據了解,目前我市在售的電動車主流車型最高時速幾乎都超過40千米,整車重量超過70千克。不少市民疑慮,已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車如何處置?今后騎電動車是否需要駕照? 市車管所副所長楊梓翌介紹,市民駕駛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不需要駕駛證。若沒有摩托車駕駛證的市民駕駛超標的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且該電動車被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摩托車時,駕駛人屬于無證駕駛,需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建議市民等待新國標正式實施后,再購買電動車。 據悉,4月15日后,公安機關將停止受理舊國標核定目錄車型的電動車注冊登記業務;符合新國標并列入目錄的電動車,公安機關將核發新式電動車牌證。 此外,正在使用但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車,今后可以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法處置。車管部門透露,我市出臺相關解決措施后,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