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記者 陳曉雯 通訊員 溫志霞)近日,各縣(市、區)正在抓緊做好耕地保護補貼發放前期工作。據了解,2019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共有10135萬元落實到各縣(市、區)財政。 從2016年起,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補貼對象在2019年進一步明確為全區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戶和承包國有農場耕地的農場職工,并且農場職工必須與農場簽訂耕地承包協議。發放的具體情況由各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操作,但縣域內必須統一依據和標準。本次補貼范圍明確,已被非農征用、退耕還林、挖塘養魚、畜禽養殖、發展林果業、綠化景觀建設、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撂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耕地質量未能通過驗收確認的耕地不屬于補貼范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樹、茶葉等不予以補貼。但對于種植西瓜、草莓一年生草本的果品類作物對耕地質量不造成影響的,可予以補貼。 今年開始,為引導和鼓勵農民保護和提高耕地地力,推廣稻田冬種綠肥、秸稈還田等技術的農戶,有關文件規定可視情況適當提高這類耕地的畝均補貼標準(或折算為增加補貼面積),但最高補貼標準要控制在250元以內。對露天焚燒秸稈,違反了《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各地可根據嚴重程度扣減違反者的補貼面積或降低補貼標準。 按照要求,補貼資金發放要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繼續在村一級主動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并要求確保補貼資金按時按規定在6月底前發放到農戶手中。 據介紹,2016年我市實施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后,調動了農民提高耕地質量積極性,保持了全市糧食總產量穩定,并且可持續影響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生態效益指標等均達到預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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