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西江都市報訊 沒有取得許可資質,卻大膽進貨茶粉包裝成涼茶進行銷售,在得知茶粉中含有西藥成分后,仍繼續出售這些假涼茶。近日,長洲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對被告人徐某提起公訴。 據了解,徐某經營茶莊,自2009年開始,他在沒有取得食品、藥品的生產和銷售許可資質的情況下,從貴港市平南縣購買茶粉,再以梧州市隨緣六堡茶廠的名義對茶粉進行生產、包裝,冠以特效強涼茶、龍母神茶、隨緣甘露茶的名稱進行銷售。 2014年,梧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徐某生產的涼茶進行抽檢,檢驗出含有西藥成分對乙酰氨基酚。然而徐某得知該結論后,仍然暗地里出售這些涼茶。2018年8月,接到群眾舉報后,公安機關依法扣押了一批隨緣甘露茶及茶粉。經檢驗,扣押的隨緣甘露茶及茶粉中均檢驗出氯苯那敏、氨基比林、對乙酰氨基酚、咖啡因等西藥成分。 根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在食品生產中添加藥品等行為定性的復函》的意見,對乙酰氨基酚屬于法律法規禁止在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中添加、使用的物質。檢察機關認為,徐某明知卻仍銷售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為已經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應予以追責。 (陸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