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城管執法人員對一檔在西堤三路龍新小學對出路段賣鞋子的流動攤檔進行糾治。據悉,該攤主的占道擺賣行為已經違反了《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即未經批準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廣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從事設攤、兜售等經營活動。記者 吳艷虹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