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陳素雅)日前,有市民向本報編輯部反映,稱自己在梧州市中醫醫院看病時,醫生開處方后讓到院外藥店買藥。市民疑惑,是否因為取消藥品加成后醫院賣藥沒有利潤,所以把患者轉介到指定藥店買藥,從中收取利益?對此,梧州市中醫醫院藥學部部長梁波解釋,暫未收到患者類似的投訴,但目前梧州市中醫醫院已經實現處方信息共享,患者憑處方在共享藥房買藥享受院內院外藥品同質同價,不存在增加患者負擔的情況。
據了解,在用藥管理方面,醫院處方共享平臺藥房的藥品由梧州市中醫醫院監管考察,并全程接受市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醫保局等部門的共同監管,提供的藥品規格、價格及生產廠家均與醫院的“零加成”藥品一致。醫生開出電子處方后,患者可憑小票在處方共享平臺藥房取藥,藥房會提供小票,根據清單方便群眾核對比較藥品信息,杜絕“陰陽藥單”現象。院方要求平臺藥店專設處方藥專區,對處方藥品進行獨立管理和規范存儲,與藥店內零售藥品專區分開,并實現了“拆零藥”銷售,即根據處方需要拆散銷售的藥品,藥店會提供專門的藥袋和標簽。 梁波介紹,處方信息共享平臺是以醫院為核心,聯合監管部門及社會藥店共同建設的。處方信息共享平臺會設定平臺藥師、藥店藥師兩層審方權限,保證醫院開出處方輸送到藥店顯示終端的處方信息無誤,確保藥師不給錯藥、給漏藥。此外,目前,市中醫醫院開放在處方共享平臺藥房可取的西藥和中成藥藥品,與院內價格、規格、生廠廠家等完全一致,但不包含輸液類及中醫類等藥品。因此,醫生在開具處方時,會根據患者所需藥物選擇取藥方式,如果患者希望仍然在院內取藥,可以提前與醫護人員溝通,減少誤會。而即使選擇處方外延,系統也不能指定病人去哪家藥店取藥。處方共享平臺只是為患者購藥提供更多渠道,幫助患者減少排隊等候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