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梧州日報訊(記者 柳雙)近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我市城市管理領域(市場監管方面)一般失信行為名單,共12個違法當事人。這是今年9月《梧州市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領域違法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工作機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執行以來,我市公布的首批失信行為名單。 此次公布的一般失信行為名單包括廣西梧州速遞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梧州市市場建設管理中心蝶山區市場管理所、梧州市市場建設管理中心萬秀區市場管理所、梧州市市場建設管理中心、廣西梧州常順勞務咨詢有限公司、梧州市龍圩區新塘市場、梧州市市場建設管理中心長洲區市場管理所、梧州市龍圩區市場管理中心、梧州市鋤和市場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廣西粵廉花木鳥市場有限公司、梧州市西環市場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廣西梧州市天尊商貿有限公司。這些企業、單位因違反城市管理領域(市場監管方面)相關法律法規,受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構成一般違法失信行為。按照《實施方案》規定,城市管理領域違法失信行為將通過“信用中國(廣西梧州)”、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西)或政府政務網站向社會公布,并由有關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行政許可、政府招標采購、評先評優、金融信貸、資質管理、財政資金補貼等工作中,對當事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措施。 據介紹,我市是廣西首個明確規定將失信聯合懲戒引入城市管理工作的城市。《實施方案》將城市管理中多發、疑難、久拖不決、難以根治、市民群眾最為關切的違法占路經營、不依法亮明證照經營等39類行為納入社會信用共享體系,并按照嚴重程度分為一般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這39類行為按照違反的法律法規不同,分為市容環衛綠化、市政公用、城市建設、市場監管、道路交通、環境保護6個方面違法失信行為,由對應的管理部門定期匯總本部門相關信用信息,對是否列為“城市管理領域違法失信行為”進行認定、公示。對失信行為的界定清晰準確,有利于執法實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