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 俗話說“觀棋莫語真君子”,觀看別人打牌也應如此。然而,藤縣一男子覃某在觀看他人打牌時進行指點,還引發沖突。因出手將打牌人打傷致殘,覃某被判入獄六年,并賠償他人經濟損失91萬余元。 2003年10月26日14時許,在藤縣太平鎮泰州北路某鋪面門口處,覃某觀看黃某等人打牌。其間,覃某對打牌人的出牌情況進行指點,引起黃某不滿,雙方發生爭執。隨后,覃某持棍從背后擊打黃某頭部,致使黃某頭部受傷。 事后,黃某被送到醫院住院治療。經診斷,黃某特重型顱腦損傷,繼發性腦干損傷,腦挫裂傷。2019年9月,藤縣法院作出刑事判決,認定黃某的頭部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其顱腦損傷術后遺左上肢肌力2級構成五級傷殘、左下肢肌力4級構成八級傷殘,判決覃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2019年10月9日,黃某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覃某賠償各項經濟損失151萬余元。 法院認為,根據本案的證據,足以證明覃某打傷黃某等事實。參照2019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計算,經核實,黃某受傷造成的醫療費、誤工費、后續護理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91萬余元。 法院指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并受法律保護,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覃某持棍從背后擊打原告黃某的頭部造成人身損害,已構成侵權行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黃某請求覃某賠償各項經濟損失,理據充分,予以支持。 綜合案情,藤縣法院作出判決,責令覃某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91萬余元給黃某。 (王麗萍 祝裕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