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記者 梁燕如 通訊員 蒙慧營)3月11日,記者從市招生考試院獲悉,全區普通高考加分政策有較大調整,包括降低部分加分項目分值;“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區、邊境縣考生加分”增加戶籍、學籍、實際就讀地“三統一”條件要求;設置2020年至2022年三年過渡期,過渡期內降低地方性加分項目,以及不符合“三統一”條件的加分分值;過渡期后取消除邊境縣以外的山區、縣考生加分。 根據要求,“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區、邊境縣考生加分”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限內的戶籍、學籍、實際就讀地在同一區域。目前,在戶籍地外就讀的高中一、二、三年級學生,在2020年春季學期規定時限內將學籍轉回戶籍地并實際就讀,視為符合“三統一”條件,逾期辦理按不符合“三統一”條件認定。不符合“三統一”條件的,過渡期內執行相應年度加分分值;2023年及以后,將視中學階段戶籍、高中階段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執行降低后的加分分值或不享受加分。 在全國性加分項目方面,項目保留但降低分值的有兩項,分別是“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加分”和“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其中,“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加分”項目在過渡期內加分分值不變,為10分,過渡期后降為7分;“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在過渡期內,符合“三統一”條件的加分分值不變,不符合的降低加分分值。 在地方性加分項目方面,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考生和雙女結扎戶女兒考生,今年加分分值不變,但從2021年起,分值從10分降為7分,并逐步取消該項目;在國家二孩政策正式實施后,即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相關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顧。另外,“山區、邊境縣考生加分”在過渡期內降低加分分值;過渡期后,只保留對邊境縣考生加分,但分值從20分降至15分。 招生部門提醒,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項分值計入高考統考總分。全國性加分項目面向所有高校投檔時使用;地方性加分項目只面向我區所屬高校投檔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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