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陳雨燕 通訊員 梁超峰)7月9日及11日,藤縣森林公安局分別對一起重大濫伐林木案件及一起重大盜伐林木案件的犯罪團伙成員共九人執行逮捕,嚴厲打擊了涉林違法犯罪。 記者從藤縣森林公安局獲悉,2016年下半年,藤縣大黎鎮永和村發生一起濫伐林木案件。藤縣的王東某、王運某、郭某宏等人以85000元的山根款,承批永和村溫某新位于該村“六花沖”的林木。在沒有取得林業部門頒發的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王東某、王運某、郭某宏等人雇人砍伐林木。事后,經林業技術人員鑒定,濫伐林木蓄積量達65立方米,為重大濫伐林木案件。 2020年7月8日,藤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王東某、王運某、區某迪、郭某宏等四人的行為已經構成濫伐林木罪,予以批準逮捕。四人歸案后對其濫伐林木的事實供認不諱。7月9日,上述四人被藤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執行逮捕。 另一起重大盜伐林木案件發生在2019年底。2020年1月,廣西陽光林業發展有限公司的護林員到藤縣森林公安局報案稱,其公司種植在藤縣太平鎮永平村沖垢組的桉樹被人盜伐,數量重大,要求出警查處。接警后,藤縣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視,數次深入案發地進行外圍調查、視頻追蹤,迅速鎖定太平鎮永平村的韓某彬、韓某林、歐某盛、韓某付、韓某、韓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六名盜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被傳喚到案后,對他們分別于2019年11月、12月兩次到沖垢組盜伐陽光公司種植的桉樹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林業技術人員鑒定,被盜伐桉樹的蓄積量共23立方米,為重大盜伐林木案件。2020年7月9日,藤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批準逮捕六名犯罪嫌疑人。7月11日,除韓某彬在逃外,其余五人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森林公安方面提醒,相關公司或人員只對林木進行了外業設計,交納了設計費,不等于能合法采伐,還必須到林業部門申請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只有取得了林業部門頒發的林木采伐許可證后,相關公司或人員方能按照采伐證的規定進行采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