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 因在涼茶中添加西藥牟利,梧州市粵順涼茶行經營者趙某彬、鐘生涼茶店經營者鐘某培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長洲區(qū)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和九個月。 從2019年6月份開始,市市場監(jiān)管局接到部分消費者的反映稱,有些涼茶店銷售的“感冒茶”,說飲用后10分鐘見效,消費者懷疑涼茶店店主在涼茶里添加了西藥。 接報后,市市場監(jiān)管局對全市涼茶店進行專項執(zhí)法檢查,并在粵順涼茶行、鐘生涼茶店等6家涼茶店銷售的部分涼茶樣品中檢出馬來酸氯苯那敏、氨基比林、對乙酰氨基酚、咖啡因、四環(huán)素、安乃近、紅霉素、保泰松、非那西丁等藥品成分。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食品不得添加藥品,涉事商家行為已涉嫌刑事犯罪。2019年10月28日,市市場監(jiān)管局依法將6家涼茶店的店主移交給公安機關,次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2019年11月12日,長洲區(qū)檢察院對6人批準逮捕。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為了爭奪客源,提升競爭力,他們從藥店購入咳特靈、去痛片、撲爾敏等具有撲熱息痛、消炎退燒作用的西藥研磨成粉狀,與中草藥混合偽裝成“喉痛茶”“牙痛茶”“感冒茶”“止咳茶”等囊括常見病的涼茶品種,再以祖?zhèn)髅胤降拿x銷售給顧客。 今年1月9日,長洲區(qū)檢察院對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長洲區(qū)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根據公訴機關出示的相關食品檢驗報告、現場辨認筆錄及指認照片等證據,趙某彬、鐘某培的行為已經觸犯刑律,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鑒于兩人在歸案后至庭審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當庭認罪,且愿意接受處罰,簽字具結,對辯護人提出的從輕處罰的意見予以采納。 近日,長洲區(qū)法院對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趙某彬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處罰金1.3萬元;鐘某培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處罰金1萬元。兩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受罰不上訴,判決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 據介紹,作為該系列案的另外4起案件,也將在近期由長洲區(qū)法院陸續(xù)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