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言 不久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下發《梧州市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獎勵辦法(試行)》,明確從7月13日起,工作業績突出的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在職在崗工作人員可依據該辦法得到獎勵。其中,集體獎勵一等獎可獲100萬元,個人獎勵一等獎可獲3萬元。 這個獎勵辦法一出,引起了不少干部的熱議。確實,隨著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戴在干部頭上的“緊箍圈”越來越緊,可以說是內設“高壓線”、外念“緊箍咒”,還有方方面面的監督目光,這讓各級干部職工壓力不小。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干部職工抱著“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做事”“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心態,為官不為、當太平官的思想有所滋長。這樣的精神狀態,對于正在全力打造“東融”樞紐門戶城市,加快建設廣西東大門的梧州來說,并不是好事。因此,如何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的熱情,激勵大家干事創業、擔當作為,就成為各級黨委迫切解決的問題。 我們高興地看到,2018年以來,市委在激勵干部擔當作為方面有不少動作,先后印發了《梧州市激勵干部在“三年三工程”活動一線擔當作為的六條措施》等8個文件,與市委正在重推重抓的“書記在現場”工作法、“對標先進、又快又好”活動等2項黨的建設創新工程項目、我市“力爭上游好干部”選樹活動,形成了激勵干部擔當作為“2+8+1”的“梧州方案”。而這一次出臺的《梧州市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獎勵辦法(試行)》,更是“干貨”多多,最關鍵的是提出了“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個人獎勵為一等獎3萬元、二等獎1萬元、三等獎0.8萬元;集體獎勵一等獎100萬元、二等獎50萬元、三等獎30萬元”“集體獎勵資金主要用于單位或團隊人員個人獎勵,獎勵金額按系數分配”等干部最為關心的問題,這無疑是給了廣大干部吃了一顆定心丸,讓大家都能甩開顧慮,保持“擼起袖子加油干”的干勁,集中精力務實干事。 但是,獎勵辦法的生命力在于落實,不落實的獎勵辦法還不如沒有獎勵辦法。因為,有了獎勵辦法不落實,所帶來的負面效應往往是破壞性的,它會寒了努力干事創業并取得不菲業績的干部的心,而要讓一個心寒了的干部重新燃起斗志是非常難的。所以,我們期待有關部門盡快對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大張旗鼓的獎勵,讓廣大干部看到市委是“說到做到的”,使政策紅利不斷在事業型、進取型干部中釋放,凝聚起他們干事創業的信心和決心,推動工作再上新水平,取得更加輝煌的業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