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3月24日頒布施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何時能下發到市內各單位?各單位何時能執行《條例》?生育三孩的女性職工如何申請產假和育兒假?
衛生健康委網絡發言人回復:我國落實三孩生育政策以來,自治區相繼出臺生育、養育、教育等配套政策措施,鼓勵按政策生育。3月24日,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同時新增育兒假、產前檢查陪護假,延長生育假等內容,條例已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條例》屬于地方性法規,不需要下發文件或通知。根據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在官方網站上也就生育休假等有關問題公開解答,進一步明確休假的時間節點等細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條例相關規定,合理安排休假。
我市加強對三孩政策及配套措施的宣傳力度,通過政府官方網站和媒體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生育休假等有關問題進行解答。5月30日,梧州市為落實三孩政策及配套措施情況召開了新聞發布會,針對群眾關心的“生育假期”等熱點問題,主動做好政策解讀,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的生育支持氛圍。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定執行育兒假政策,或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生育假延長、育兒假等事項發生爭議,市民可向屬地的勞動監察保障部門進行反映或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