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道稱,岑溪市在鄉村實行文明實踐積分制,鼓勵村民們積極、自覺地參與到各項文明活動中,助人為樂、環境整治、尊老愛親、弘揚美德等蔚然成風,在有效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過程中,交上了一份令人滿意的答卷,值得肯定和推廣。
根據文明實踐積分制的有關規定,每一項文明的實踐活動都有相應的分值,而在專門的文明實踐積分超市中,各種生活用品不能用錢購買,只能通過積分來兌換,如100個積分兌換一支牙膏、300個積分兌換一件雨衣……人們可以權衡自己的積分和需求,來兌換合適的物品。
通過“存折存積分,積分換物品”,這本來是項微不足道的活動,但卻因簡單可行而吸引人們參加,會引導越來越多的村民加入其中,增強了大家的凝聚力和參與度,既迎合了群眾的需求,也使文明的鄉風不斷得以涌現,促進了農村的精神文明建設,這是互利共贏的大好事,功在當代而利及千秋。
村民們參加文明實踐活動的目的,并不一定是為了得到超市的生活物品,但有了文明實踐積分制這樣的激勵機制,無疑是對他們的鼓勵和肯定。據了解,新時代文明實踐積分超市的出現,不僅實現了愛心的“雙向循環”,也充分調動了村民們參與文明實踐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營造出了“賺積分、比著干、作貢獻”的良好氛圍,促使文明風尚不斷形成。
小積分,大文明。文明實踐積分雖微小,卻推動了文明風尚的形成。據報道,在全國各地的農村中,推行文明實踐積分制后,均收到良好成效。由此可以看出,文明實踐積分制是可行的。從長遠來看,在農村實行文明實踐積分制很有用,也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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