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記者 冼振宇)攀爬、滑梯、秋千、高空行走……近年來,一種不需要安裝電動或液壓動力設備的無動力游樂設施在我市出現,經營者把幾種不同類型的無動力游樂設施放置在一片空地上,形成了無動力樂園。當前,我市相關無動力樂園成為不少兒童游玩的熱門地。然而,近期一些家長向本報反映,這些無動力游樂設施安全管理不到位,讓人玩得不放心。
位于長洲區機場路的無動力游樂園設施露天放置,日曬雨淋折舊較快,開業不到兩年,部分設施已不能玩。梧州日報記者 冼振宇 攝
設施露天擺放存在不同程度老化
位于萬秀區高旺路萬達廣場周邊的無動力樂園是一個露天游樂園,在梧州已經營兩年,不少家長在節假日會帶孩子去玩。“剛開張那年,設施都是新的,現在風吹日曬,很多設施都掉色了。”家住長洲區紅嶺小區的梁女士有兩個學齡前孩子,無動力樂園成為她周末“遛娃”的一個去處。
但是,梁女士漸漸發現,樂園負責監護孩子安全的工作人員少了,做不到每個設施派一個工作人員值守。“雖然每個設施都有護欄,但孩子玩起來還是會有安全隱患。玩彩虹滑道從四五米高度沖下來,就靠孩子雙手抓著一個像輪胎那樣的墊子,經營者沒有給孩子提供頭盔、護膝等護具。”梁女士說。
在長洲區機場路的琳瑯無動力游樂園購買次卡的家長游女士也認同梁女士的觀點,她說:“無動力樂園只有去年新開的時候好玩,后來陸續有設施損壞,不能玩了,也不見商家維修或更新設施。”游女士表示,無動力項目設施大多是用塑料、尼龍等材料制成,現在已經能看到個別地方存在老化現象。她只好叮囑孩子不要去玩外觀有明顯破損的設施,或者寸步不離跟著孩子滿場跑。
孩子監護人與經營者各有看法
記者在相關無動力樂園看到,欄桿的位置掛有一些牌子,寫著“禁止攀爬”之類的提醒,在入口收費處,也有安全提示寫著“工作人員不負責兒童游玩時的看護責任,請家長全程看護好自己孩子的安全”等字樣。據梁女士和游女士反映,孩子進入無動力樂園玩耍,場地經營者沒有頭盔、護膝之類的物品提供或出租;個別無動力攀爬設施,在孩子攀爬過程中,工作人員會提供安全繩。
10月21日,記者向一位曾經經營過兒童室內海洋球樂園的經營者李先生咨詢關于游樂設施如何保障安全事宜。李先生表示,經營海洋球不但要承擔場租、日常設施維護,還要承擔前來游玩的孩子的安全。值班的員工既要做場地清潔又要做托管員,尤其是幾個孩子突然爭玩具打架,員工就要盡快把孩子拉開,這對經營者來說,經營壓力確實比較大。李先生認為,無動力樂園與兒童海洋球樂園的經營情況差不多,孩子玩耍過程可能會發生意想不到的情況。孩子萬一不慎發生意外,很難理清責任。
無動力樂園是否有專門監管部門進行監管?記者為此向市市場監管部門和文廣體旅部門進行咨詢,被告知無動力樂園不屬于特種設備,故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也不屬于旅游景區,故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更不屬于體育運動場館。
市政協委員董鵬建議:無動力樂園經營者既然向消費者提供消費場所并收取費用,那么就應該負起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消費環境。與此同時,家長作為孩子監護人,不能放任孩子在樂園里玩耍不管,監護責任不應缺位。家長和經營者應更多地換位思考,經營者為消費者做好經營場所的安全措施和維護工作,家長抽出更多時間陪伴孩子,盡好應盡的監護責任,雙方共同保障孩子玩得安全、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