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11月7日,岑溪法院審理一起為討債綁架債主的案,被告人韋某波、韋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和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
????從2012年開始,被告人韋某波的妻子熊某君與被害人賴某才一直有生意往來。賴某才是廣東省高州市的木材商人,曾在廣西貴港做木材買賣生意。
????2013年4月8日中午,被告人韋某波、韋某等人為討回債務,從貴港來到岑溪馬路鎮善村木材市場,將正在裝貨的被害人賴某才強行推上一輛小轎車,限制賴某才的人身自由,將他扣押至貴港市港北區奇石鄉奇石村韋某波家中。次日,韋某波等人又把賴某才轉移至該鄉的達開水庫嚴加看守。期間,韋某波等人逼迫賴某才寫下欠熊某君人民幣119694元的欠條及協議書一份,后不斷逼迫賴某才聯系家人要錢。直至2013年4月18日下午,韋某波等人收到賴某才的家屬交來的46000元錢后,才將賴某才釋放。
????釋放后,賴某才立即向岑溪市馬路派出所報警。4月23日,韋某波、韋某因涉嫌綁架罪被刑事拘留。5月29日,又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被執行逮捕。
????11月5日,岑溪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刑事案件。經審理查明,法院認為,被告人韋某波、韋某參與為索取債務而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構成非法拘禁罪。 被告人韋某波是主犯,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被告人韋某是從犯,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