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女友主動分手后與老鄉談戀愛,一男子覺得“沒面子”而用放火燒屋的方式報復,釀成一尸兩命和一人重傷且嚴重殘疾的慘劇,男子犯下罪行后,遠遁他鄉,這起案件引起當地市民熱議。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罪犯最終難逃法律制裁。4月11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犯故意殺人罪的被告人韋錦明依法執行死刑。
????2011年9月,被告人韋錦明與被害人黎××(女,歿年19歲)在廣東省務工期間認識并相戀,后黎××提出分手。韋錦明得知黎××與其同鄉陳××(被害人,時年20歲)談戀愛,遂毆打黎××,并警告陳××不要與黎××交往。
????韋錦明在得知黎××懷孕并住到陳××家后,自感丟盡顏面,產生報復之念。2012年5月28日晚,韋錦明以幫助朋友汽車應急加油為由,從其哥哥處購得一桶汽油。次日凌晨1時許,韋錦明攜帶油桶、木棍、水瓢、砍刀等作案工具,來到長洲區倒水鎮古城村古兌組7號陳××住處,從窗口用瓢將汽油潑灑進陳××房間,點燃沾有汽油的木棍,從窗口伸進房間致燃燒起火,并繼續潑灑汽油后逃離。黎××、陳××驚醒后逃避出房間,聞訊起來的家人將二人身上火焰撲滅后送醫院治療。2012年5月30日,黎××因燒傷、休克等原因,致懷孕6個月的胎兒流產。2012年7月7日,黎××最終因燒傷并發癥感染死亡。陳××全身燒傷面積約57%,致右肩關節、肘關節、腕關節、右踝關節強直,功能喪失,右手各指屈伸功能、右膝伸展功能喪失,左肘關節背伸功能受限,構成重傷(五級傷殘)。
????2013年1月31日,梧州中院認定被告人韋錦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韋錦明提出上訴。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最高人民法院復核后認為,被告人韋錦明因戀愛糾紛縱火泄憤報復,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犯罪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懲處。遂予以核準死刑。(鐘康安 羅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