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2013年,黃某駕駛摩托車將冼某撞倒,造成冼某受傷的交通事故,交警認定黃某負全責。隨后,法院判決黃某賠償冼某損失1萬元,但黃某拒絕賠償,并多次在執行中拒絕到庭。日前,執行人員機警地在黃某家中將其“擒獲”,并“請”到了法院。
據悉,交通事故發生后,冼某將拒絕賠償其損失的黃某訴至法院。經長洲法院審理后,依法判決黃某賠償冼某醫藥費、營養費等共計1萬元。面對生效的法院判決,黃某置若罔聞。冼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中,被執行人黃某在法院的幾次傳喚中都拒絕到庭。2014年,長洲法院執行局獲得線索,一直“人間蒸發”的被執行人黃某已返回家中。于是,執行法官遂決定對其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日前,執行法官帶領法警在被執行人黃某所在的住宅等候了半個小時,時機成熟后,執行人員來到被執行人的住宅前敲門,其家人開門后,執行法官說明來意,在經被執行人家人同意后,進入家中卻發現被執行人并不在家。問其家屬,皆說被執行人黃某根本沒有回家。細心的執行人員在桌面的煙灰缸里發現半支還沒有來得及熄滅的香煙,斷定被執行人剛離開不久,執行人員遂不動聲色地離去。
半個小時后,離開的執行人員突然折回被執行人的住宅,將剛剛回到家的被執行人黃某“請”到法院。在法院,被執行人黃某表示,在看到法院的車后就從后門悄悄溜走,想等執行人員離開后再返回家中。可萬萬沒想到,執行人員突然返回。經過執行法官的耐心釋法,被執行人黃某同意履行賠償義務,并馬上通知其家屬拿1萬元到法院。被執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義務后,法官當場對其解除司法拘留。(陳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