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車型分時段執行不同標準 新道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標準試行兩年 祝琳 梧州日報訊(記者 祝琳 通訊員 黃維可)為進一步規范道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行為,市物價局日前下發通知,從7月1日起試行新的道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標準,試行范圍為我市城區市政道路及萬秀區、長洲區、龍圩區轄內普通公路。通知規定,新的收費標準試行期為兩年,試行期滿將按程序重新申請和核定正式收費標準。
????此次調整是根據自治區物價局的有關通知規定,通過車輛救援成本審核,結合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者承受能力,并參考周邊城市的收費水平,對2001年以來執行的收費標準作出相應調整。
????通知指出,我市城區市政道路及萬秀區、長洲區、龍圩區轄內普通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項目包括拖車收費、吊車收費、搶修費、駁客費、貨物裝卸費、空駛費。道路車輛救援服務費用由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救援機構向接受自愿委托的當事人收取,沒有委托的項目不得收費。公安交警部門依法拖移違法停放車輛,屬于行政執法行為,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也不得指定社會救援機構實施并收取費用。
????據悉,拖車、平板運輸車的救援服務費用以將故障或事故車輛拖離現場開始計算,車輛救援基價里程為10公里,不足10公里的按10公里計算。調整后,摩托車、客車、貨車等被救援車輛按載重量、載客量不同,拖車救援費用在100元至830元不等,吊車救援費用根據被救援車輛類型、作業難度收取出車費和臺班費,對夜間車輛救援、公安部門核定為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救援以及搶修費、駁客費、貨物裝卸費的收費標準,在下發的通知中也作了相關規定。
????通知要求,各救援服務機構在實施救援時,應主動向當事人出示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同時,應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實行收費公示制度,通過在收費場所設立收費公示欄、公示牌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準、批準機關及文號、舉報投訴電話等內容,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實施收費時,使用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稅務發票,收費收入依法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