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龍天傳 通訊員 袁雅)12月11日,記者從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有效規范社會保險基金舉報管理,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合出臺了《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暫行辦法》。《辦法》規定,舉報社會保險基金違法違規行為的,將根據舉報人貢獻大小和查證屬實金額給予200元至5000元的舉報獎勵。
????據了解,《辦法》中界定的社會保險基金,包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對涉嫌社會保險基金違法違規行為的情況,均可進行實名舉報,經查證屬實并依法作出處理后,按照《辦法》予以獎勵。
????其中,《辦法》所稱的社會保險基金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單位或個人虛構、隱瞞事實,逃避社會保險繳費義務的;單位或個人虛構、隱瞞事實,冒領、騙取社會保險費支出或社會保險待遇的;單位或個人利用提供社會保險服務工作的機會,虛構、隱瞞事實,騙取社會保險費或者造成社會保險基金損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支付社會保險待遇、違法違規運營社會保險基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其工作人員截留、擠占、挪用、貪污社會保險基金或者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社會保險基金遭受損失的;違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相關規定,造成社會保險基金損失的其他行為。
????據悉,《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目前,梧州市人社局正嚴格按照《辦法》有關規定,對具體的舉報方式、受理程序和獎勵辦法等制定相關細化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