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龍天傳)日前,梧州市民黃女士致電本報稱,其母親郭女士是長洲區竹灣村12組村民,從2012年起開始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不過,2014年,郭女士因錯過一次年審而導致相關待遇遭到停發。如今,郭女士已重新辦理年審,那么,此前停發的待遇是否能夠補發?11月7日,記者從梧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獲悉,郭女士只要重新辦理年審后,此前停發部分應該補發。
????據了解,郭女士今年76歲。從2012年初次申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開始,郭女士每年都按照相關要求參加該養老保險的年審。不過,在今年10月底,黃女士在翻看郭女士存放養老待遇的存折發現,相關養老待遇已經停發約一年。
????隨后,黃女士向長洲鎮政府負責辦理社保業務的工作人員查詢得知,為確保各項社保資金落到實處,長洲區人社部門加強了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并于2014年進行了兩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年審工作。其中,郭女士沒有參加第二次年審,因此,為防止養老金被吞噬、流失,長洲區人社部門暫停對郭女士發放相關待遇。在獲悉相關情況后,郭女士于今年11月3日重新辦理年審,并將繼續享受相關待遇。不過,郭女士最關心的是,此前停發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是否能夠補發?
????對此,長洲區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只要郭女士重新辦理并通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年審,該局會于今年11月20日前補發其此前被停發的相關待遇。
????另悉,當前梧州市人社部門把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作為發揮社會保險保障功能的首要任務,堅持做到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100%社會化發放。同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各項社會保險的待遇項目和享受條件所作出的調整和規定,進一步提升社會保險的保障功能,及時調整、審核、辦理及發放各類保險資金和補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