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羅嘉琳)每逢周末及節假日,不少市民都會帶孩子到商場、超市的兒童游樂場所玩耍,這些地方一般設置有充氣城堡和簡單的拓展訓練設施等。然而,這些充滿童趣的小型游樂設施普遍缺乏規范,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并且在監管上也存在一些盲區,既不屬于質監部門嚴密監管的特種設備,也不屬于安監、工商部門的監管范圍。
????在旺城廣場負一層的兒童拓展項目內,不少孩子正在項目架上攀爬玩耍,家長則坐在項目外聊天等候。一位家長莫阿姨說,這個項目的支架挺結實的,而且很多小孩玩,看起來挺安全的。而一位路過的家長何女士則表示,雖然身邊很多朋友也會帶著孩子來玩,但是由于自己的孩子較小,現場沒有專業的人員負責孩子的安全,所以不敢讓孩子到里面玩耍。對于游樂設備的安全問題,旺城廣場副總經理盧威表示,廣場范圍內的游樂設施都不屬于特種設備,因而不需要納入相關部門管理,而且兒童在使用游樂設施都會有工作人員進行一對一看護,安全性是沒問題的。
????在旺城廣場東門外的一個歡樂蹦極設施上,一位工作人員用彈力繩及安全帶將一名小孩固定后,小孩就借著蹦床的彈力升入高空,不停地做著跳躍、翻轉的動作,隨即工作人員就離開了,只有孩子的家長在一旁看護。家長吳女士表示,孩子很喜歡玩這個跳床,孩子有安全帶固定著,應該沒什么問題的。不過,記者注意到,這個歡樂蹦極設備上并沒有注明生產廠家、使用說明等信息,設施周圍也沒有防護欄或防護墊。設施的支架上有一則“乘客須知”,上面寫著一句聲明:本游樂場所有項目工作人員不負責兒童游玩時的看護責任,請家長全程看護好自己孩子的安全。
????近年來,隨著商業競爭加劇,具有一定規模的商場、超市都開辟出專門的場地開設兒童游樂場,以作為吸引客流的手段之一。但這些旋轉木馬、充氣城堡等小型的兒童游樂設施并沒有安全標準,有些設施在網絡上隨意就能購買到,設施大多沒有生產廠家、質量合格證、維修保養單位等標識,設備的質量、安全防護措施、專業管理人員等方面都沒有保障。一些室外游樂設施的經營者甚至會隱瞞某種游樂設施屬于特種設備的事實,在設備未辦理安裝告知、未檢驗合格就投入使用。
????對于兒童游樂設施的監管問題,市質監局特種設備科科長曾輝表示,我國現行的《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大型游樂設施是指占地運行最大線速度大于每秒兩米,運行高度大于兩米的游藝設施,而充氣城堡、蹦床等小型及簡易的兒童游樂設施并不在質監部門監管范圍內。對于旺城廣場游樂設施是否由質監部門監管的問題,曾輝表示,必須到現場查看設備以及設備出廠材料,才能判定該設備是否屬于特種設備,如屬于特種設備則由質監部門進行監管。
????隨后,記者跟隨特種設備科檢查人員到旺城廣場檢查,由游樂設施經營者提供的出廠材料可以看到,該設備產品名稱為蹦極彈跳器,高度為6.55米。產品合格證上明確說明,該蹦極設施屬于特種設備,并標注了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編號。質監部門檢查人員當場做了檢查記錄并下達指令書,要求經營者立即停用該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游樂設施,待檢驗合格后辦理登記并聘用有資格從事特種設備作業和管理的人員后才能重新使用。曾輝表示,經檢查證明此蹦極彈跳器為特種設備,但對于多數市內游樂場所的兒童設施并不在質監部門的監管范圍內。
????對于兒童游樂設施安全監管職能,市安監局工作人員表示,安監部門主要負責非煤礦山、煙花爆竹、?;返雀呶P袠I,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并不負責兒童游樂設施的監管。而市工商局工作人員則表示,工商部門主要負責檢查商家是否有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登記的信息是否與實際信息相符,但兒童游樂設施的監管則不在業務范圍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兒童在游玩過程中一旦發生意外,消費者可向12315投訴,消費者協會等相關職能部門會介入處理,幫助消費者追究經營者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