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為嚴厲打擊違反珠江禁漁期的非法捕撈犯罪行為,近日,梧州市漁政管理部門與梧州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石鼓派出所連連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抓獲非法電魚人員4人,并由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利用假期非法電魚
????5月1日下午3時許,當市民群眾正在度假時,梧州市漁政執法值班電話突然響起,群眾舉報反映“桂江大利口碼頭附近水域有一艘船正在電魚作業。”接到舉報后,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立即組織人員力量,并請求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石鼓派出所派出干警支持配合。執法快艇從水路出發,執法車輛從陸路出發,火速趕赴案發現場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當執法人員趕到桂江大利口碼頭附近水域時,一艘紅色的小機艇上,有三名人員正在電魚作業,電魚人員還未反應過來,已經被執法人員現場查獲。經執法人員現場取證,涉案人員分別為盧某某、黃某某和蒙某某,查獲電魚用的小機艇一艘,正在使用的電魚工具一套。據其中一名涉案人員稱,他們剛作案電得的幾條魚已經丟到水里了。
????雇專人“反偵察”漁政執法
????此外,根據群眾反映,近段時間,每到晚上就有一艘小機船經常在長洲大壩底至泗洲尾江段電魚作業。市漁政管理部門通過調查摸底發現,群眾反映的是長洲區長洲鎮泗洲漁業組的彭某某所為,并且他們電魚時十分囂張,經常雇請無業人員專門在漁政執法快艇和執法車輛停放的地方進行反偵察行為,有時還駕駛一輛助力車沿岸跟蹤漁政執法快艇及執法車輛的執法巡查,因此,此嫌疑人多次逃脫漁政部門的查辦。
????5月4日晚上9時05分,彭某某又像往常一樣,開著小機船,安裝好電魚工具,開始往泗洲尾水域電魚作業。這時,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聯合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石鼓派出所立即采取行動,派出四輛執法汽車由陸路直赴案發水域附近河邊攔截,再派一艘執法快艇直赴案發水域突擊檢查。
????4日晚上10時30分左右,當彭某某電魚剛收工,回到停泊在龍圩區龍圩鎮高沖街對開河邊的住家船時,聯合執法人員立即登船檢查,并對彭某某進行盤問。然而,彭某某不但不配合檢查,還想對執法人員大打出手。于是,執法人員果斷采取措施,幾經周旋之后才將彭某某制服。隨后,執法人員在其船上搜出電魚機、蓄電池各一臺,查獲撈魚用的撈繳一把,漁獲物26公斤。執法人員依法將彭某某直接帶回水上派出所立案偵查,并對作案船舶、電魚工具及漁獲物進行暫扣和證據保存。
????非法捕撈破壞生態觸犯法律
????目前,上述兩起非法電魚案件的四名涉案人員已經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并提請檢察機關逮捕。
????從2011年起,每年的4月1日12時至6月1日12時,農業部在珠江流域實施為期2個月的禁漁期制度。據梧州市漁政管理部門執法統計,2016年珠江禁漁期制度實施以來,梧州市漁政管理部門已經查獲嫌疑非法電魚案件24起,暫扣涉案船舶13艘,抓獲涉嫌違法犯罪人員4人。據了解,電魚是損害漁業資源、破壞生態環境的非法捕撈行為,是漁業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捕撈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有關法規,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陳勇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