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梁燕如 通訊員 黃啟任)“為留住員工,針對工廠師傅,公司不僅會發放清涼物資,還按時發放高溫津貼。”近日,在市人力資源市場雙選會上,長洲區華盛裝飾材料經營部人事部門的許小姐如是說。
????不過,并非所有企業都如此。不少企業相關人員坦言不清楚是否會發放高溫津貼;部分招聘人員則表示企業車間安裝了中央空調,工作環境溫度達不到發放高溫津貼標準;有招聘人員則表示高溫津貼已經納入工資福利,不再單項列支。針對上述情況,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在向各企業招聘人員發放高溫津貼政策宣傳資料時,要求企業按照規定向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發放津貼。
????“想找一份工作不容易,怎么敢和企業談福利條件。”當天,一位年近50歲的女士逛了許久也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在談及高溫津貼時,她認為,“4050”市民普遍存在求職困難,要求企業增發高溫津貼或會“丟飯碗”。求職者韋女士則表示,有時候想維權但不懂方法和途徑。像上述求職者一樣,不少求職者或不了解高溫津貼政策,或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或不了解有關政策,從而放棄維權。對此,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勞動者應勇于、敢于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發現企業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時,可向工會、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反映,或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據悉,從2011年起,每年6至10月間,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露天工作或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可享受高溫津貼,發放標準是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應單列工資統計入工資總額。針對高溫津貼相關規定知曉度較低的情況,市人社局有關部門在日常巡查中向企業加大宣傳力度的同時,還在各類現場招聘會上向企業、求職者做重點宣傳,督促企業按有關要求執行,提高勞動者維權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