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曾燕 通訊員 黃立萍)據市工商局統計,2016年元旦小長假期間,我市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共接到消費者來電17起,主要集中在居民生活用品質量和住宿、餐飲等服務行業方面,其中咨詢10件,投訴7件,投訴量與去年同期持平。
????元旦期間,有市民反映在河西某家俬城購買了特價家具,回家安裝后才發現家具有瑕疵,然而與商家協商后,商家明確表示特價商品不退不換。對此,工商工作人員解釋,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當“三包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時,商家應該履行修理、更換、退貨的義務。如果“三包期”內兩次修理仍達不到消費者的要求,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以直接要求商家退貨。即使在宣傳牌上寫有 “特價商品除外”的字樣也是無效的。“特價商品并不是瑕疵品,它是商家采取降價的方式進行促銷的商品,仍然是合格的商品。所以商家應該保證其應具有的性能和用途。”工商人員表示,“特價商品不退不換”其實是商家自定的霸王條款,即使是購買商品附帶的贈品出現了問題,仍然可以要求商家履行相關責任。不過,工商部門也提醒市民,購買特價商品時,一定要仔細查看商品質量,避免權益受損。
????此外,自家機頂盒收看不了電視節目、家里的寬帶出現故障;個別酒樓食肆對消費者索要消費發票時不理不睬,造成消費者不滿等餐飲、服務行業的投訴也比較突出。目前,上述投訴已得到受理。市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市大部分商場在組織貨源、經營、售后服務等方面逐步規范,使得假冒偽劣的商品明顯減少。同時,隨著消費者維權意識增強,在選購商品時,都會詳細了解商品的包裝以及標簽印刷內容、印刷的質量等方面的信息,使得全市消費者投訴量與去年同期持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