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朱元冬 通訊員 李蓮)前段時間,桂林市發生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天價魚”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梧州市餐飲業市場價格秩序,防范類似情況在梧州市發生,近日,梧州市物價部門陸續向市內餐飲行業經營者發放了《規范餐飲行業價格行為政策提醒函》,要求各餐飲行業經營者、經營企業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誠實和守信原則,切實加強行業價格自律。
????記者從市物價部門了解到,全市各餐飲企業不能存在以下三種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價格行為,否則一經查實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包括未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使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及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標價不在明顯位置標示,價格牌沒有標明品名、主料及其重量(克)、計價單位、價格,采取兩套菜單等方式標價,沒有做到一菜一價,貨簽對位;消費場所不明碼標價、虛假標價、模糊標價、虛構原價、虛假打折、模糊贈售、隱瞞價格附加條件、不履行價格承諾等。
????據了解,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果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經營者有哄抬價格或者價格欺詐行為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提醒函發送后,市物價部門將在近期會同有關單位,聯合開展餐飲行業價格行為專項整治。對經政策提醒仍存在價格違法行為的經營者,將根據價格法律法規予以重處,對情節惡劣的、性質嚴重的案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同時,市物價部門正逐步建立價格信用獎懲機制,把經營者、經營企業的價格違法行為記入價格信用檔案。 |